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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旅发委函〔2018〕7号 签发人:吕宣强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复函
李正斌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全域旅游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尤其是对太山、龙王区域旅游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太山、龙王两镇旅游开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太山、龙王两镇受到交通条件、旅游资源以及客源市场等因素的制约,该区域旅游开发未能提上全县旅游开发的议事日程。我县编制的《宁陕县全域旅游规划》中对太山、龙王两镇旅游开发问题进行了规划定位。考虑到目前及今后一定阶段的发展实际,规划中明确发展的重点是围绕旅游商品开发,在特色种植养殖和林下经济发展方面发展基地,为企业提供原材料。旅游开发目前时机还不成熟,等待国道345重点交通项目和宁丹高速的立项、建成,彻底解决制约太山、龙王两镇开发的大交通环境问题后,旅游开发才有望纳入招商引资重点,届时我局将在旅游项目策划与包装、招商引资、旅游商品研发、以及宣传推介等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并借助各方力量支持两镇发展旅游产业。同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投入运营,鼓励有经济实力、有信誉度、有管理能力的企业参与投资太山、龙王两镇旅游开发。
特此回复。
宁陕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