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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3
案由:关于黄金村土地复垦的建议
案据:黄金村地处旬河上游,全村总人口1024人,2002年“6.9”洪灾后,全村实有耕地面积不足400亩、人均不到0.5亩,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成为制约脱贫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群众对土地复垦项目的期望较大。
解决方案:今年完成土地复垦200亩。
代表姓名:陈树忠
宁国土函字〔2018〕115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复函
陈树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黄金村土地复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5月3日,经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现场踏勘,黄金村潭家坪组洵河右岸(顺河流方向)地块儿面积约100亩,该处地类为基本农田,可通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修建400米护田河堤,有效保护农田和提高农田质量等级。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列入2019年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我局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和实施。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毛征秦 联系电话:1370025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