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国土资源局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12 16:58

编号:143

案由:关于黄金村土地复垦的建议

案据:黄金村地处旬河上游,全村总人口1024人,2002年“6.9”洪灾后,全村实有耕地面积不足400亩、人均不到0.5亩,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成为制约脱贫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群众对土地复垦项目的期望较大。

解决方案:今年完成土地复垦200亩。

代表姓名:陈树忠


宁国土函字〔2018〕115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复函


陈树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黄金村土地复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5月3日,经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现场踏勘,黄金村潭家坪组洵河右岸(顺河流方向)地块儿面积约100亩,该处地类为基本农田,可通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修建400米护田河堤,有效保护农田和提高农田质量等级。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列入2019年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我局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和实施。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毛征秦            联系电话:1370025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