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3
案由:关于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案据:我县提出“生态立县、旅游富民、文化兴县”的发展理念,切合我县发展实际,顺应发展要求,得到广大干群的一致认可和拥护,“青山绿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层次还很低,生态保护工作并没有全面得到落实,以至于原生态的自然资源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对今后发展基础造成削弱。具体到新场镇,2012年高铁建设以来,施工单位在河道随意倾倒弃渣,挤占河道,从花石村至菜子坪高铁客运站沿途5公里的道路、河床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新场集镇中咀永新庙、板房沟口2处堆放弃渣,挤占河道,影响环境,沿途4公里河道因弃渣乱堆,砸石场污染,环境破坏严重,原计划的天华山旅游开发线路沿途处处是建设施工污染。这些,均与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要求背道而驰。同时,因梯级建设水电站,不少河流已经断流,加之部分不法分子在河道毒鱼电鱼行为,野生鱼类已经很少看到。生态环境破坏容易,恢复极难,我县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正在快速减小。上下如不能高度重视,尽快治理遏制,以后发展生态旅游的底蕴和优势何在?
解决方案: 一是全面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管好森林植被,尤其是道路、河流两侧500米范围严禁开矿采伐,保留原生态面貌;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河道两侧堆放弃渣,河床乱挖乱采形成的坑洞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恢复;三是要加大对毒鱼电鱼、污染水源等破坏生态行为的惩处力度,适时出台治理办法,落实治理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问责追究,宣传动员全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注重惩防并举,形成合力,在全县上下形成保护生态就是保护未来,就是为发展作贡献的共识。
代表姓名:李大平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114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李大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地感谢您对我县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所提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生态环境优势是我县最强、最大、最亮的优势和品牌。我县河流众多,水资源也极为丰富,属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的主要水源涵养地。西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针对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结合全面深化河长制,大力推行“河长+警长+护河”员(护林员)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实行分河段落实保护责任并设立河长保护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同时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二是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河道管理和渔业资源保护的通告》和《关于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通告》进行张贴宣传,同时出动两台执法宣传车辆,将通告录音进行宣传,对电、炸、毒、网鱼违法行为从重从严查处,以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对河道毒鱼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按危害公共安全进行立案侦破。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是提请县政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沿河集镇及村民居住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杜绝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直排河道,确保水质安全。
四是督促筒新公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部和二家采沙场进行河道清障覆平,目前正在清障覆平过程中,我局将加大现场督促监管力度,确保河道清障覆平到位。
五是已督促中铁十七局西城客专项目部对河道弃渣进行了清理,弃渣场修建了挡墙,对弃渣场进行了平整覆土,并进行植树种草植被恢复。
六是与各小水电站签订《生态基流下泄责任书》,落实了小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责任;对水电站均按规定要求设置了生态基流下泄放水设施,安装了生态基流下泄监控设施,建立了监控平台,实施在线监控,均按照要求标准下泄生态基流。同时,制作了生态流量下泄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通过在电视台,县城文化广场大屏幕等处设立曝光台对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借助社会监督力量促进涉河违法案件的查处,进行广泛宣传,群众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西河流域的水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修复。同时,持续全面深化河长制,大力推行河长+警长+护河员(护林员)的机制,通过建章立制,不但完善保护体系、保护机制、保护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保护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西河流域的水生态环境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6月9日
联系人:欧树德 联系电话:18991531109
编号:021
关于在城关镇大茨沟村修建一处防洪河堤的建议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旬阳坝大次沟村的代表,我们村的河道需要建设河堤,一到汛期,河水漫涨以至于冲到公路路面和周边土地,以前涨水冲了许多土地,我们百姓倒了土也被大水冲走了,好难受的,就是望各位领导给予支持和帮助。
代表姓名:许文荣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大茨沟村村民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74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许文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茨沟村修建一处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初,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月河防洪工程设计,按照镇村意见,已将大茨沟村七里沟口下侧河堤列入建设计划。目前,现场测量已完成,正在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完成后,将送交省水利厅审批,待审批通过,即可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29
关于请求解决城关镇青龙垭村小流域治理的建议
城关镇青龙垭村位于城关镇东部,东河穿插而过,水资源丰富,但由于夏秋季节降水过多,极易造成该村部分群众和基本农田受灾,因此建议在该村修建和第一除外,投资约200万元,河堤建成后,可保该村120户村民的居住安全和160亩的基本农田。
代表姓名:王 健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青龙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121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王健代表:
首先,真诚地感谢您对我县农水科技工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城关镇青龙垭小流域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10年前后开始,先后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丹治”水保项目,并已于2012—2014年度先后实施了“丹治”二期贾营、槐村、旱坝等小流域治理,其治理范围已经包括青龙垭村所在区域。按照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选点的有关要求,凡已经实施过项目的区域原则上不得在重复安排该类别项目和资金。因此,您提出的请求在青龙垭修建护田河堤工程只能争取其他类别的项目和资金。目前,我县实施农村护田河堤和农田建设的主要项目途径为国土部门的土地复垦项目,因此,我局将积极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建议,与国土部门进行必要衔接,争取获得项目资金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农水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6月26日
联系人:康祥安 联系电话:13891531979
编号:030
关于加大对农村非贫困村重点项目予以支持的建议
随着脱贫攻坚的强力推进,有效地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改善。然而农村中还有部分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改善。建议市县对非贫困村的河堤、道路、安全饮水、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给予一定的扶持,在制定重点项目计划,产业投入上对非贫困村安排一定的项目和资金。从而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代表姓名:周玉仁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旱坝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75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周玉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非贫困村重点项目予以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全县启动精准脱贫工作,项目资金全部向贫困村倾斜,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在贫困村实施,有力的改善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水平。通过近二年的建设,大部分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已经达到甚至超过非贫困村。
2016-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绝大部分使用的是贷款资金。当时申报项目时,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列入农发行项目清单,但因政策调整,农发行贷款全部停止,导致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无资金来源,无法实施。2017年底,相关部门已考虑到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在2018年整合资金安排时,已安排部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但因为财政整合资金总规模有限,有限的资金必须保证今年27个贫困村脱贫需求,所以安排的非贫困村项目仍相对较少,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目前,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已全部落实,下一步整合资金将重点解决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脱贫攻坚中,我局承担的主要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已根据各镇上报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需求,编制了非贫困村供水项目清单,并上报县脱贫办,等待安排整合资金。在防洪工程项目争取方面,将非贫困村、贫困村一视同仁,已编制了子午河、长安河、旬河三条河流防洪工程设计,其中,长安河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地点全部在非贫困村,省厅已下拨部分建设资金,待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即可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37
关于修建贾营村一组自来水管道的建议
城关镇贾营村一组现有的自来水管道是原先由水利局出资,村民筹劳建成的,修建时由于技术原因,导致未找到优质水源地,工程质量不达标等诸多问题,尤其是近一年来,因管道老化严重,水源地水源日益枯竭,该组170余名群众的吃水问题受到了严重威胁,建议由水利局牵头,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寻找充足水源地,建好压力池,铺设新的自来水管道,从而解决贾营村一组全体村民的吃水问题。
代表姓名:朱红侠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贾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76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朱红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贾营村一组自来水管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贾营村提出更换夹山沟供水管道时,曾提出将换下来的管道用于一组供水管道更换。但因各方面原因,更换下来的管道码放于村委会,未用于一组供水管道更换。今年初,我局将该批管道收回,用于龙泉村群众投劳管道更换。
解决一组群众用水较为简便的办法是增大夹山沟口至贾营街管道管径,将夹山沟供水管道向下延伸至一组。要解决该问题,需申请县级整合资金项目。整合资金项目按照镇村申报、县级审核方式确定。今年5月,2018年整合资金计划已下达,暂时未下达贾营村供水项目。目前,大部分贫困村供水项目已安排完毕,下一步将重点解决非贫困村供水问题,在以后的项目申报中,我局将把贾营村一组自来水改造列入项目清单,争取早日解决贾营村一组饮水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42
关于恢复狮子坝村一、三、八组堰渠的建议
狮子坝村一、三、八组原有水田堰渠,在2003年8.29特大洪灾被水冲毁,现无法恢复,建议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修建三个组的堰渠3000米。
代表姓名:周从财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狮子坝村村民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77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复函
周从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狮子坝村一、三、八组堰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2017年,我局利用国开行贷款,修建了一部分堰渠,后因政策变化,国开行不再贷款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修建狮子坝村堰渠只能申请县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因资金有限,整合资金只能优先用于保证贫困群众脱贫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且,今年整合资金计划已下达,狮子堰渠道未列入计划,该项目近期实施有难度。
目前,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复垦项目也在修建护田河堤和渠道,我局将积极衔接,争取将狮子坝村一、三、八组堰渠列入土地复垦项目。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51
关于维修加固三处垮塌河堤的建议
城关镇龙泉村因年久雨水冲刷,河床变低,原干彻河堤垮塌,现有三处需要重新修补加固。第一处是村活动室对面长300米,现有水田40亩,受益村民80余人;第二处是胡泽贵老屋场有水田3亩,长150米,受益村民60余人;第三处是李全秀住房公路边有水田5亩,长80米,受益村民20余人。
代表姓名:彭协东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龙泉村党支部书记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78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彭协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加固龙泉村三处垮塌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初,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开展长安河防洪工程设计时,已将龙泉村村委会处、龙泉大鲵养殖场上侧两段河堤列入设计范围,规划修建防洪河堤0.6公里。设计文本已编制完成,等待水利厅审批。你所提三处河堤维修可在该项目实施时,一并考虑解决。
按照规定,2017年以后的水利建设资金大部分被县财政整合,由县政府决定资金具体用途。目前,省水利厅已下拨长安河防洪工程部分建设资金,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申请,保证已下拨资金能够继续用于长安河防洪工程建设。待水利厅完成项目审批、县财政下拨资金后,即可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65
关于请求解决城关镇渔湾村水坝、老堰渠改造的建议
渔湾村水坝、老堰渠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特建议改造村水坝、老堰渠2000米,可是85户310人受益。
代表姓名:张守芳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渔湾村村民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79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复函
张守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关镇渔湾村水坝、老堰渠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渔湾村水坝公路侧半段为2004年修建,外观相对较好,对岸侧半段破损严重急需拆除重建。2015年底,水利部门曾想通过调剂项目办法,完成渔湾村水坝和深堰沟段渠道修建。但在2016年初,全县开展精准脱贫工作,要求项目资金全部向贫困村倾斜。渔湾村是非贫困村,调整项目设想暂时无法实现。
目前,我局已无专项渠道建设资金,要修建灌溉堰渠只能申请县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因资金有限,整合资金只能优先用于保证贫困群众脱贫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且,今年整合资金计划已下达,渔湾村水坝渠道暂时未列入计划,该项目近期实施有难度。在今后的整合资金项目申报中,我局将把渔湾村水坝渠道列入整合资金计划,争取早日解决渔湾村农田灌溉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66
关于请求解决城关镇渔湾村耳扒湾防滑点、竹园沟
防洪渠治理的建议
请求解决城关镇渔湾村耳扒湾防滑点、竹园沟防洪渠治理
代表姓名:张守芳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渔湾村村民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0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复函
张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关镇渔湾村耳扒湾防滑点、竹园沟防洪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渔湾村竹园沟防洪渠部分地段与灌溉渠道共用,叫做深堰沟,当地群众多次呼吁进行治理。但受上级政策限制,水利部门并没有排洪渠专项资金。2015年底,水利部门曾想通过调剂项目办法,完成深堰沟段渠道修建。但在2016年初,全县开展精准脱贫工作,要求项目资金全部向贫困村倾斜。渔湾村是非贫困村,调整项目设想暂时无法实现。因从2017年起,水利建设资金大部分被县财政整合,由县政府决定资金具体用途。2018年度整合资金计划已确定,暂未包括您所提项目。在以后的整合资金项目申报中,我局将分批将您所提二个项目列入计划,待政府审批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81
关于对城区回收白色塑料补贴的建议
通过市场调查了解,现在整个县城,无人收购废旧泡沫板及白色塑料。由于收购价格低,运输费用高,所以无人回收。宁陕县作为国家级卫生县城、园林城市,县上应拿出一定资金这一方面补贴,减少白色污染,保护环境,是我县环境更加美丽。
代表姓名:叶祥友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关一社区村主任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1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莊小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瓦子沟防洪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初,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开展长安河防洪工程设计时,已将瓦子沟口防洪河堤列入设计范围,规划在瓦子沟口及贾营街修建防洪河堤0.6公里。目前,设计文本已编制完成,等待水利厅审批,水利厅已下拨部分建设资金。
按照规定,2017年以后的水利建设资金大部分被县财政整合,由县政府决定资金具体用途。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申请,保证已下拨资金能够继续用于长安河防洪工程建设。待水利厅完成项目审批、县财政下拨资金后,即可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82
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但是村组干部的待遇太低,请政府尽快提高村组干部的工资,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脱贫积极工作、安心工作。
代表姓名:叶祥友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关一社区村主任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2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莊小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换瓦子村一组自来水管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瓦子村一组自来水管道为白塑料管,埋设时间较早,老化破损严重,影响群众用水,急需更换。但从2017年开始,我局水利资金全部纳入涉农整合资金范围,资金用途由县政府确定,我局内部无调整资金计划权利。解决供水问题资金只能来源于整合资金,整合资金项目按照镇村申报、县级审核方式确定。今年5月,2018年整合资金计划已下达,暂时没有瓦子村供水项目。
目前,大部分贫困村供水项目已安排完毕,下一步将重点解决非贫困村供水问题。在以后的项目申报中,我局将把瓦子村一组自来水改造列入项目清单,争取早日解决瓦子村一组饮水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72
关于在狮子坝村建设一个县级产业园区的建议
要把一个贫困破烂的村,建成一个田园风光秀丽、家居楼院美、产业增收强、水远山高幸福长的文明富裕的山村。建议在狮子坝村建设一个县级产业园区。为群众提供就近的就业机会,已提高经济收入,助推脱贫。
代表姓名:周从财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狮子坝村村民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150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复函
周从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狮子坝村建设一个产业园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一是建设农业园区(产业园区)必须有独立法人的承建主体;二是按照《宁陕县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办法》,凡是符合县级农业园区标准且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的奖补资金10万元;三是达到省市级农业园区标准的,我局及时向上推荐并享受有关园区优惠政策。
最后,感谢你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吴 刚 联系电话:18992501966
编号:074
关于重建狮子坝村一、三组护田河堤的建议
狮子坝村一、三组远护田河堤在03年8.29洪灾中被水毁,现已无法恢复,建议2018年实施修建一、三组护田河堤3000米,为贫困村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整村脱贫。
代表姓名:周从财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狮子坝村村民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3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复函
周从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狮子坝村一、三组护田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能够用于防洪河堤建设的资金主要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保护人为主,护田河堤暂时无法列入治理范围。
2018年5月2日,我局会同国土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经研究,将项目列入后期建设中,同时我局将积极衔接,争取将一、三组护田河堤列入土地复垦项目。待项目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和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78
关于推进八亩村云溪谷项目建设及解决村民饮水问题的建议
1.云溪谷开发已五年还未开工,村民生产生活成了大问题。
2.八亩村自来水位置太低,村民吃水极不卫生,村民强烈建议要求改换水位网上延,全村吃水共有500多人。
代表姓名:孙玉林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八亩村村主任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4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复函
孙玉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八亩村云溪谷项目建设及解决村民饮水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八亩村自来水于2015年底开工建设,2016年初建成。水源地是由设计单位和镇村共同选定,水坝以上农户居住较少,对水源影响有限。据悉,有企业计划在饮水坝以上开发云溪谷项目,但迟至近日云溪谷项目仍未能开工。只有云溪谷项目动工,各项设施建设具体位置确定后,才能确定饮水坝上延的适当位置。今后,我局将密切关注云溪谷开发活动,如确实对八亩供水水质有影响,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84
关于请求政府加快出台农村安全用水管理办法的建议
通过调查了解和视察活动,在全县各村的农村用水上,无专人管理、维护和消毒措施。全县为了保障农村安全用水,群众脱贫有安全用水,全县共投资2000余万元。只有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增设公益岗位,只有这样安全用水才能得到保障,政府的投资财不会白流。
代表姓名:叶祥友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关一社区村主任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5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复函
叶祥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维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7年底统计,全县现有供水10户以上集中供水工程361处,其中500人以上供水工程9处,供水人口0.8万人,其余352处供水工程供水人口4.08万人,平均每处工程供水人口不足116人。分散式供水(10户以下)0.53万人。较大的江口集镇、筒车湾集镇供水采取承包方式,由水利部门承包给个人进行管理,按表计量收费。其余大部分供水工程,由当地政府、村委会管理,按人头象征性收取水费或不收费。
管护责任落实的核心是经费保障,但我县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人口在100人左右,即使足额收取水费,年收入也不足千元,根本无法保证工程正常运转需要。因经费不足,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无专人管理,由村干部代管。
按照省市要求,农村供水实行“三个一”管理模式,即建立一个专管机构,专职负责农村供水建后管理;县政府出台一个管理办法,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有章可循;落实一个维修基金,通过水费收入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解决供水工程维修费用。但因各方面原因,三个一管理模式在我县没有一项得到落实。2017年底,为落实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以农水科技局名义向乡镇下发了《宁陕县农村供水工程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供水工程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供水工程产权属各级政府,由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供水工程管理维护及供水安全。但最为关键的管护、维修经费无法落实,农村供水工程重建轻管现象仍未得到解决。
为弥补供水工程管护经费不足问题,2017年底,我局结合河长制推行,将护河员与供水工程管理员职责相结合,明确护河员负责辖区内农村自来水管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方式,全县共落实护河员224个,落实公益性岗位经费112万元。
下一步我局计划按照确保工程产权不变、公益属性不变前提下,放开经营权原则。全面落实省市三个一管理制度,以政府名义制定颁发《宁陕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明确管护责任划分、责任落实、水费收取标准、维护经费筹集、发放、考核办法等。
成立专职供水管理机构,将供水人口在千人以上工程交由专管机构管理,由专管机构通过承包等方式承包个人或企业管理,收取承包费用,作为该工程维修基金。其余供水工程交由村委会,由村委会或供水协会管理。
积极向政府汇报,采用差额补助方式,通过水费收一点、政府补一点,解决工程管护经费问题。采取受益群众交一点、财政补一点,建立供水维修基金,解决供水工程维修经费短缺问题。
希望通过以上努力,彻底扭转我县农村供水工程重建轻管现象,争取“管理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管理规范,经费保障到位,工程良性运转”局面尽早形成。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86
关于请求修复麻庄村一、二、三组堰渠的建议
城关镇麻庄村一二三组共有四条堰渠,合计2700米,其中一组曹田长度700米,灌溉水田38亩,二组大塝堰渠长度500米,灌溉水田25亩。一二组共同受益孙家湾口大堰1000米,灌溉水田35亩,特别后两道堰渠是2007年通村水泥路基础,但因拓宽毁坏至今未能栽上秧,种玉米大旱无收成,给村民造成生活困难,村民多次请求政府给解决,领导多次承诺,年年做建议案至今未解决,。现退耕还林已结束,群众生活无保障,村民反映强烈,为了全村和谐稳定,避免矛盾激化,这是群众的强烈要求,村组干部共同意愿,再次请求县人大把这件事当做一件民生工程督促相关单位给予落实。
代表姓名:侯怀菊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麻庄村村民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6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复函
侯怀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麻庄村一、二、三组堰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2017年,我局利用国开行贷款,在贫困村修建了一部分堰渠。按照国开行贷款项目管理规定,资金使用暂不能用于非贫困村,麻庄村是非贫困村,所有未赶上这一趟机遇。目前,我局已暂无专项渠道建设资金,要修建麻庄村堰渠只能申请县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因资金有限,整合资金只能优先用于保证贫困群众脱贫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且,今年整合资金计划已下达,麻庄村渠道暂未列入计划,该项目近期实施有难度。在今后的整合资金项目申报中,我局将把麻庄村渠道列入整合资金计划,争取早日解决麻庄农田灌溉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92
关于新建长坪村小沙坪河堤、堰渠的建议
案据:长坪村小沙坪现有农田30余亩,缺少河堤保护,且无引水工程,村民耕种极为不便,为保护此处农田,改善耕种环境,建议在此处新建河堤一处,长度1000米,预计总投资200万元,受益人口18户60人。新建引水堰渠一处,长度600米,预计总投资12万元,受益人口18户60人。
解决方案:建议由县国土资源局列入非贫困村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让非贫困村公平享受改革发展红利。
代表姓名:张茂林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7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复函
张茂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长坪村小沙坪河堤、堰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资金整合,我局没有用于护田河堤和渠道建设的专项资金,要修建小沙坪河堤和堰渠只能申请县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因资金有限,整合资金只能优先用于保证贫困群众脱贫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且,今年整合资金计划已下达,小沙坪河堤堰渠未列入计划,该项目近期实施有难度。
2018年5月2日,我局分管领导会同国土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现场踏勘,长坪村小沙坪需修建护田河堤700米,灌溉渠道约600米及拦水坝1座,可有效提高30余亩农田质量等级,地类现状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经研究,拟将350米护田河堤工程项目列入2019年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待项目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和实施。同时我局将积极衔接,争取将小沙坪护田河堤列入土地复垦项目。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
编号:093
关于修建太山庙镇长坪“两院合一”交钥匙工程自来水工程的建议
案据:太山庙镇长坪“两院合一”交钥匙工程于2017年6月份开工建设,设计床位150张,最多可实现300人实施政策兜底,解决其脱贫及养老问题。目前三通一平等基础已完工,即将进行主体施工。目前正在使用的自来水对于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供给都很紧张,“两院合一”交钥匙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现有自来水无法保障其正常运转及群众用水。
解决方案:建议由县农水科技局将其纳入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实施,确保该工程完工后正常运转,为太山、龙王两镇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代表姓名:张茂林
复函:
宁农水科函〔2018〕88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张茂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太山庙长坪“两院合一”交钥匙工程自来水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坪两院合一交钥匙工程位于长坪村东河口对岸山包上,该处远离群众聚集区,周围没有任何供水工程可以覆盖该区域。要保证两院合一工程顺利投入使用,必须新建供水工程。针对两院合一工程用水问题,我局将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共同向政府汇报,争取整合资金,以便早日建成两院合一供水工程。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