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财政局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23 11:25


宁财函〔2018〕45号                    签发人:杨永杰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复函


安明建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将竹山、沙坪村级活动场所新建资金列入涉农整合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实地调查了解并与镇村干部沟通后,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年14号)精神,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范围,主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方面。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解决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缺口大的问题,对标全县40个贫困村,建立以路、水、电等为主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重点围绕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您提出的竹山村、沙坪村级活动场所新建资金,属于往年欠账资金,且不在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范围内,也未列入2018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不能从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中解决。

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十分有限,财政自给率低。近年来,因脱贫攻坚任务重,资金紧缺;我县财政支出急速上升,保工资、保运转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补助。请您对我们当前的财政状况予以谅解,今后我们将在财力允许下,将此情况报县政府批准后分年度予以解决。

十分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宁陕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明静        联系电话:682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