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财政局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复函
阮英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落实学校工勤人员工资待遇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学校工勤人员包括:炊事员、校警,宿舍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保育人员等。
二、工资保障办法:
1、炊事人员:两种方法补充解决,三个部门共同工作,全力保障。(一)、向县人社局申请公益岗位补贴解决一部分资金,经过审核、确定各学校炊事员公益性岗位数量、标准,再对每季度岗位核实后,拨付资金。(二)、县财政局财政预算补充保障,对于经炊事员公益岗位资金补助之后,差额部分,财政预算工资和社保,足额保障到位。(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计,协调炊事员工资发放事宜。共同保证工资落实到位。
2、校警人员:2017年以前县政府决定,从复员退伍军人中择优招录,约为全县学校、幼儿园配备了31名校警,工资通过财政代发保障。这几年校警人员正常流失后,2018年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县保安公司为部分学校补充配备11名校园安全保卫人员,资金已经列入2018年初预算,予以保障。
3、宿舍管理人员、保洁、保育人员: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人数,小的学校全都是在职教师在兼职宿舍管理员和保洁员,没有专职的此类人员;大的学校,如城关初中、第二幼儿园等,聘请了专职的宿舍管理员、保洁、保育人员,工资从学校的办公经费来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宁陕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宁陕县财政局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5日
联系人:县财政局 廖元奇 联系电话:0915-6821532
县人社局 胡顺芬 联系电话:0915-682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