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26
案由:关于解决合作社农产品销路的建议
案据: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产品五花八门,价格不一,比如同是蜂蜜,包装、价格都不相等,质量层次不齐,影响宁陕形象,不利于合作社发展壮大。
解决方案:建议由有关部门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价格,规范销售。
代表姓名:安明建
宁市管函〔2018〕31号 签发人:柯小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复函
安明建代表: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合作社农产品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关于解决合作社农产品销路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联合农水科技局现答复如下:
为了做大做强我县农产品产业,在蜂蜜和香菇产业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政府引导,着力构建农产品发展体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农副产品发展作为提高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农产品的规划、扶持、发展、整合,扩大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提升农产品深加工档次,制订和兑现政府奖励农产品种植加工的政策等措施,逐步构建现代农产品发展体系。同时面临我县中蜂养殖“品牌杂、规模小、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的局面,建立了“科研院校+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发展模式,走组织化运作、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之路,把中蜂发展成为一个高效益的特色产业。
二、多方设法,积极帮扶农产品发展壮大。一是利用宁陕县梨子园养蜂专业合作社的现有资源,建成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宁陕试验站,引进浙江省江山市恒亮蜂业集团在四亩地镇建立了恒亮中蜂养殖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加强对中蜂养殖的技术指导和帮扶工作。同时,把试验站和宁陕县产业技术110服务平台、农广校、职业农民培育和科技特派员工作有机结合,采取脱产学习、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方式提供技术培训和上门服务,有效解决蜂农在养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蜂农养殖水平。二是引进碧桂园集团和北京同仁堂等大型企业,利用碧桂园和同仁堂的品牌效应,拓宽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彻底解决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的问题。
三、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对宁陕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宁陕香菇”被于2017年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打造出了宁陕香菇特色品牌和地域优势。同时为了保证“宁陕香菇”品牌形象,我局现在正将“宁陕香菇”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已获省质监局同意,目前与陕西省标准化院签订协议,对制订“宁陕香菇”的地方标准进行技术指导。同时还利用西洽会、龙舟节、旅游节点等赛事活动组织各农副产品的合作社、企业参加,把我县农产品推向西安、走向全国。
目前,由于我县各农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加工方面投入的力度不同,加之产量小、销售渠道各不相同,包装上更是各有偏好、五花八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发展壮大产业只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或者建立农产品专业协会,将各合作社进行整合,按照农副产品相关要求和规定,将我县优质产品实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提高宁陕农产品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管与服务的职责,加大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和区域保护力度,为我县农产品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合作社和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段登玮(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15-6823376
联系人:吴 刚(农水科技局) 联系电话:18992501966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