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国土资源局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25 10:53

编号:122

案由:关于对柴家关村干沟口、渡船组土地复垦及小流域治理的建议

案据:因6.9洪灾,土地损毁严重,老百姓没有耕种土地,生活来源减少、粮食减少。       解决方案: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柴家关村原下关组干沟口土地复垦50亩。渡船组寨湾土地复垦和小流域治理100亩。请相关部门给与支持解决。谢谢各位领导给予支持!

代表姓名:刘珊


宁国土函字〔2018〕118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刘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柴家关村干沟口、渡船组土地复垦及小流域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5月7日,经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踏勘,柴家关组干沟口右岸(顺河流方向)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可新增20余亩耕地。经研究,将柴家关组干沟口右岸(顺河流方向)地块土地复垦项目列入2018年土地复垦计划,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和实施;渡船组两个地块国家数据库显示为农田和耕地,初步判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相关规定,暂不能列入土地复垦项目,如全国第三次土地变更

调查时此处地类符合变更要求,我局再按程序申报调查进行变更;由于小流域治理不属于我局业务管辖范围,我局将向县水利部门移交,由水利部门给您答复。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毛征秦            联系电话:1370025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