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县卫计局 来源:县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8-07-27 10:52

编号:078

案由:关于缩小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住院医疗报销差距的建议

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各方面优惠政策大力倾向于贫困人口,在助力脱贫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得到了社会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但作为健康医疗扶贫政策而言,应于其他政策有所区别对待,不应拉开差距过大,当前针对贫困户家庭住院提高报销比例、出台了健康扶贫五重保障政策,落实有住院生活补助、开设有扶贫病房、绿色通道等系列措施,基本实现了贫困户免费医疗。食五谷生百病乃自然现象,生老病死无人能免,是每一个家庭最为关切的、最为重要的大事,是最大的民生保障工程,已脱贫户家庭也免不了因患病住院,致使家庭陷入困境,尤其是对精准识别以前的脱贫户、患大病、长期慢病、残疾人家庭更是难以承受,不生病不会返贫、一旦患大病必然返贫,对一些脱贫后基础薄弱户、夹层户、边缘户极易导致返贫,使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得不到稳定巩固。

建议:

进一步扩大健康医疗政策的覆盖面,提高农村非贫困户家庭住院报销比例,并纳入政府财政医疗救助基金内予以保障,以逐步缩小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之间的差距,增强广大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提高群众满意率。

委员姓名:秦长生

复函:


宁卫计函〔2018〕131号        签发人:杨春华

对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复函


秦长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缩小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住院医疗报销差距的建议 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健康扶贫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您提出关于缩小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住院医疗报销差距的建议问题的建议,指出的问题实际存在,为我们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因2017年全省健康扶贫工作要求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为达到报销比例,县财政按照人均73元标准出资为贫困人口购买政府扶贫救助保险,零起付线,对经合疗、大病保险报销剩余费用90%,极大提高了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我县贫困人口县域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5%以上,且参合费用全部由政府全额资助(2019年县财政将对贫困人口参合参保实行定额补助),与非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形成了明显差距,造成非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多有不满。针对此类情况,安康市已于2018年对现行健康扶贫政策进行了调整,制定下发了《安康市2018年城乡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方案的通知》(安医改办字[2018]2号),将2017年贫困人口镇卫生院住院合疗报销比例100%下调为90%;非贫困人口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由2017年150元降为100元,县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17年600元降为500元;非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2017年10000元降为8000元,由2017年分5档报销减为4档报销,进一步提高了非贫困人口报销比例;将2017年要求的“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调整为“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同时,我县第三重政府扶贫救助保险将于2018年6月30日合同期满,将停止报销,为做好健康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县政府已于6月25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74号)文件,将我县健康扶贫“五重保障”机制调整为全省统一四重保障机制(即: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已于7月1日正式运行。

通过以上政策调整,逐步缩小了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之间就医保障政策差距,有效缓解了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之间政策落差感,进一步稳定了医疗保障政策,为今后健康扶贫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邹凯(县卫计局)    联系电话:682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