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39
案由: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缺医少药的建议
乡镇卫生院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整体建设和基础设施等一系列硬件设施初步形成了规模,但是缺医少药现象依然存在,加之2017年脱贫攻坚,大部分医生还要经常下乡,乡镇卫生院本来人员短缺,造成患者有时去了医院找不到医生,有时看了病医院也没有治疗的药物,给群众就医带来不便。
建议:
1.政府和卫计局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补充常用的药品。
2.乡镇卫生院辅助检查的医疗设备现都基本配备齐全,但缺少相关操作人员,建议增加相关医务人员,使设备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就医。
委员姓名:高代宏
复函:
宁卫计函〔2018〕91号 签发人:杨春华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复函
高代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缺医少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增加相关医务人员方面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发展,通过不断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医学本科生定向培养及对新招录本科生给予安家补贴等措施,并积极利用陕西省人才振兴计划、统一招考、公开竞聘等方式为县域医疗机构补充人才;自2012年以来,先后补充卫生人才90余人用于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并在陆续补充人员的同时,通过组织现有卫生人员参加全科医师培训、短期进修等形式,不断提高医药卫生人才的专业技能。
但由于我县地处山区,山大人稀,工作条件艰苦,有资质、高学历的卫生人才难以引进;本地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现有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满足临床需求;部分人员在进入卫生队伍取得资质后,都为寻求好的工作环境而离开我县,加之现有人员逐年退休,导致人员流失与补充失衡。
因此,有效满足县域卫生人才服务需求还需经过长期的努力;相信通过各项政策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强,我县卫生人才缺乏的现状将会得到有效地改善。
二、在补充常用药物方面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药品采购流通环节多,加价高,导致群众用药费用增加;2010年起,国家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陕西省推进药品“三统一”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全部遵循平台挂网目录,并按照挂网价格实施“零差价”销售,实现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确保医疗用药需求和安全。而对基本药物品种的增加,是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由省级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普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对基本药物实施动态的调控管理后,根据调查结果对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进行优化,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县级部门对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尚无权限进行增补。
鉴于目前部分药物临床供应不足的问题,通过调查发现,多数由于药品价格倒挂,配送不足导致,相关问题我局已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政策正在陆续调整中;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群众用药需求和药品费用负担将会得到进一步满足和明显缓解。
针对您的此项建议,我们将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同时希望您在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6日
联系人:张云骞 联系电话:0915-682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