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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移办函〔2018〕42号 签发人:张龙虎
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复函
黄开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移民搬迁购房渠道及房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是我国近年来最重要、群众最关注的战略部署,解决贫困群众的安全住房问题更是整个脱贫攻坚任务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从2016年开始,县委县政府为满足进城入镇的贫困群众能够更快的住上安全住房,改善生活环境,结合省市相关政策,安排国土、住建对我县所有商品空置房源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实施审查,确定“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的空置房源后严格按照程序实施了回购。同时,由县搬迁办将符合条件的房源进行了公示无异议下发到各镇,由镇政府组织贫困群众实施选购搬迁。截止2018年5月,我办已回购符合条件的商品存量房源280套,解决了易地扶贫搬迁户199户、同步搬迁户81户共计1300人的安全住房问题。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鼓干劲,再添措施,扎实做好全县的搬迁工作。同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储阿蒙 联系电话:6821266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督查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