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01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14
  • 宁陕县财政局

    5553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66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50

宁陕县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2017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 zfbmnsxdhgjqgwhbgs/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0-11 11:22 成文日期: 2018-10-11 11:2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做好我单位决算公开工作,提升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办库〔2018〕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陕西省宁陕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国秦岭大蒿沟山地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要求,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要管辖广货街镇境内景区项目开发区,重点管辖蒿沟村。

(一)承担景区旅游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工作,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景区的项目推进、旅游监管、市场管理、协调服务、开发建设等工作。

(三)承担景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景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项目前期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协调处理项目开发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创造优良投资环境。

(五)承担景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升景区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六)承担旅游景区开发的前期群众动员、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和组织协调,指导和协助开发企业妥善安置搬迁群众,引导村民有序参与项目建设。

(七)承担制定景区开拓旅游客源市场计划,强化景区对外宣传营销。

(八)承担景区管辖范围内旅游安全责任及维稳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受县旅游局委托,承担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做好旅游执法检查工作。

2、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景区的房屋产权、建筑规划的管理,做好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

3、受县国土局委托,承担景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做好临时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前置审批工作; 承担矿产资源和矿山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执法工作。

4、受县农水科技局局委托,承担景区河道、渔业管理、水利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承担农业建设和农产品管理等工作。

5、受县林业局委托,承担景区林地、林木、林权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前置审核工作。

6、受县环保局委托,承担景区内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转、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景区内饮用水源地、自然生态环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景区内禁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餐饮业油烟噪声执行情况 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景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陕县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单位内设三个股室:行政办公室、规划发展股、综合执法股,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宁陕县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员10人。

五、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70.5万元,较上年收入增加40.4万元。增加部分主要因为我单位2017年新增人员四人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以及新增环境卫生、美丽乡村建设等经费收入。

(2)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45.7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新增人员四人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5万元,占总收入的8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的84%;其他收入11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6%,主要用于目标责任考核奖励金、公益性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支出合计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9.5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2017年新增人员四人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1.1万元,比上年增加6.2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2017年新增人员四人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297.4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21297.4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860.58元,总体降低15.3%,全部为公务接待费减少3860.58元,降低15.3%。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辆各项运行费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个人因公出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单位无公务车辆购置,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5批次,662人次、经费总额2.1万元。主要包括迎接上级检查和同级部门接待工作。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专项业务经费,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新增人员四人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挂靠在宁陕县文广旅游局;单位流动资产总额24.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大蒿沟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