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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zfbmnsxwshjhsyj/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0-11 16:19 成文日期: 2018-10-11 16:1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为做好2017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办库〔2018〕5号)要求以及《2017年度县级部门决算批复》(宁财办社〔2018〕决批6号),现将我局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全县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4、负责拟订并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管理,贯彻和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参与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工作。

6、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有关规定。

8、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全县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发展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实施在职医护人员、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和大病保险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4、指导和加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分析。

16、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发展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7、指导全县干部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重要会议预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18、承担县级卫生计生各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加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分级诊疗制度,完善“3+2+1”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县镇、镇村一体化管理,优化“一站式”服务。开展药品采购二次议价,保障基层用药需求。

2、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按照“一心三点”区域医疗资源规划,积极建设以江口、四亩地、龙王中心卫生院为重点的区域医疗,构建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治和转诊网络。县医院创建“二甲”医院基本达标,县中医院拓展门诊和住院业务,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完成机构、业务整合,全县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3、增强公卫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一院两中心”建设,积极推行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巩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合格县”创建成果,加强公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升健康档案服务转化率,推进项目精细化和均等化,保障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利用,加快构建大卫生格局。

4、改革完善计生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和相关政策,稳妥处理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奖励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政策衔接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深入开展“两项工程”,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服务均等化。

5、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积极配合“两保合一”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救助基金“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

6、加大卫计队伍建设力度。完善人才吸引、培养、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重点做好本科医学生招聘、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大专医学生招聘和村医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医务人员“三基”培训,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卫技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7、扎实抓好信息化建设。加强远程会诊点建设,实现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健康卡的发放,以居民健康卡为基础,实现患者看病就医“一卡通”。加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应用,提升全员人口信息质量。

8、加快实施卫生项目建设。江口、太山庙、金川、旬阳坝、新场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和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主体完工。

9、积极推进健康脱贫工作。全面实施“天使健康扶贫行动”,夯实“四清四有两保障”机制,全力抓好脱贫村卫生室建设,综合卫生计生惠民利民政策,打包服务贫困群众,最大程度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完成2017年包村脱贫任务。

10、大力实施健康宁陕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养生服务,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卫计局机关)决算和所属16个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 宁陕县医院

3 宁陕县中医院

4 四亩地中心卫生院

5 筒车湾中心卫生院

6 皇冠中心卫生院

7 江口中心卫生院

8 龙王中心卫生院

9 城关卫生院

10 汤坪卫生院

11 旬阳坝卫生院

12 广货街卫生院

13 金川卫生院

14 太山庙卫生院

15 梅子卫生院

16 丰富卫生院

17 新场卫生院

其中局机关和14所乡镇卫生院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属于财政定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85人;实有人员445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429人。单位管理的遗属人员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情况。

(1)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112081921.94元,较上年收入增加19675653.76元。增长原因主要为县镇各医疗单位医疗收入增加和县医院创建二甲,财政拨款增加。

(2)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110119073.85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0879940.0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药品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112081921.94元。其中:财政拨款47419247.00元,占总收入的42.31%,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19247.00元、占总收入的42.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57249582.65元,占总收入的51.09%;其他收入7413092.29元,占总收入的6.6%。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110119073.85元。其中:基本支出92134554.26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3.67%;项目支出17984519.59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部门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立医院改革补助、基层卫生院建设和部分公共卫生计生项目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6.3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7419247.00元,比上年增加6071182.76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人员增加和人员正常工资调整、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和县医院创建二甲等工作。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7834819.09元,比上年增加10106611.16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和县医院创建二甲、基层卫生院基本建设等工作。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34819.09元,其中基本支出32375539.12元,项目支出15459279.97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32375539.12元。抚恤296100.00元;红十字事业28470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105400.00元;公立医院1585554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919100.00元;公共卫生889340.00元;计划生育事务4025359.12元。

(2)项目支出15459279.9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68085.00元;公立医院670800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970766.41元;公共卫生3272428.56元;中医药100000.00元;计划生育事240000.0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75539.12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293120.33元,商品服务支出6649782.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7391.8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44.00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590.4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345.00元,公务接待费32245.4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会议费22244.00元,培训费98198.00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2361.40元,总体增长9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1263.00元,增长160.25%;公务接待费增加11098.40元,增长52.48%。增加主要是2017年健康扶贫任务重,各医疗机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增加所至。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3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50人次、经费总额32245.40元。主要用于省市卫生计生工作督导检查。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98198.00元,主要是卫生计生业务工作培训,比上年下降 163324.00元,下降62.45%,主要是2017年度村医培训和卫生计生业务培训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22244.00元,主要是公共卫生和健康扶贫工作会议,比上年增加22244.00元,增长100%,主要2017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任务重,相应会议支出增加所致。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部分专项业务经费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从总体情况看,所查单位基本都能认真贯彻中省各个项目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有序组织实施,项目资金能够足额拨付,各项目实施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所抽查项目活动开展和服务的数量、质量基本达到绩效目标和指标要求,项目产出达到预期效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271.95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支出1,505,271.95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864.64元,下降0.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降低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3,513,321.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196,635.00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56,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6,860,486.25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卫计局

2018年10月8日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