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一批、第十二批)

作者:市政府网站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29 11:45 【打印本页】

截至2018年10月29日16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118件,现将第十一批、第十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宁陕县城关镇文教小区楼下有四五家门面房做铝合金门窗加工,每天切割铝合金、装运门窗过程中噪音较大。

宁陕县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铝合金门窗加工门店为宁陕县城关镇永盛门窗加工部,占用3间门面房,有营业执照,切割铝合金和角磨机运转时产生的噪音确实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宁陕县环保局于1026日向该加工部下达了《整改函》,要求其除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外,其他时间禁止加工;同时要求进行室内作业,将噪音降至最小。宁陕县委、县政府责令县环保局督促该加工部尽快完成搬迁。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15475,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