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五批、第六批)

作者:市政府网站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15 11:18 【打印本页】

截至2018年11月14日22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环境信访投诉件25件,现将第五批、第六批3个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2

196

宁陕县太山庙镇王天虎自2000年开始在宁陕县太山庙镇东平沟、西平沟、三缸河、堰沟、蜂桶沟、大长弯、小长弯、小水河,旬阳坝镇牛毛沟、205、五间房、响堂沟等地(位于宁陕县境内的鸡山架、平河梁,属于秦岭安康市宁陕段主要山脉)大规模采伐秦岭箭竹,严重破坏秦岭生态链。201810月陕西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赴安康市督查期间,群众曾向督察组进行了信访举报,对办理结果不满意。

宁陕县

生态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王天虎在太山庙镇东平沟、西平沟等10处国有林区采伐箭竹属实,在太山庙镇大长湾、小长湾等2处集体林地采伐箭竹不属实。经宁陕县核查,太山庙镇东平沟、西平沟等10处国有林区域分别由省林业厅下属单位宁东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一分局旬阳坝派出所监管、执法。太山庙镇小长湾、大长湾等2处集体林地归宁陕县管辖,海拔均在2000米以下(箭竹多生长在海拔2000-2800米处),不属于箭竹的主要分布区域,不具备集中采伐的客观条件,走访调查发现,近五年来未发现有人在该2处集体林地采伐箭竹。该信访举报问题有群众已于20188月向省级有关部门举报,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局、资源调查处、稽查队会同宁东林业局联合调查显示,2008年至201811年间,王天虎与宁东林业局旬阳坝林场签订《竹类生产协议》6次,与新矿林场签订《竹类生产协议》4次,先后分别在新矿林场、旬阳坝林场采伐以箭竹为主的竹类610吨、1493吨,以每吨85-100元的价格向两家林场交纳了资源管理费和林场管理费,两家林场为其开具了《收款收据》,办理了《检疫证》和《运输证》。

宁陕县林业局完善“四位一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每年开展2次以上森林资源分片专项检查制度,监督护林员按时上报日常巡山护林情况,加强对县、镇、村三级护林履职、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加大林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