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作者:县人大 来源: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1-22 08:46 【打印本页】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2019年1月18日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宁陕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新建的提请,任命:

 贞、陈东平、唐艳妮、张庆元、杨多兰、王润萍、谭明星、马云玲、汪先富、马化艳、毛良成、张义成、冯承富、谭丛慧、马金东、吴兴华、陈铭、王玉宝、胡耀琴、王硕、何承诚、高  华、王广琴、张龙海、熊梦思、岳有林、李朝贵、雷应龙、李  飞、李家禄、向  静、石  宁、苏延军等33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