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肖仕莹等四位同志辞去县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月18日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肖仕莹、方 敏、王 飞、付国涛四位同志辞去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