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财政局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作者:县财政局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05 11:54 【打印本页】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财监【2018】6号)文件精神和《宁陕县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宁财办监【2018】6号)要求和部署,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于2018年7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宁陕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监局、县环卫公司,开展了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治理环境污染、节能环保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支出和管理情况,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 这5个单位自新《预算法》、《会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单位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基本合法,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未发现会计造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

  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被检查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支出报销凭证存在附件不全或审核不严的问题 ;二是部分单位存在“3+1”财务审批制度坚持的不够好的问题; 三是部分单位报销差旅费不能严格按照《宁陕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还存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四是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未按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及时清理,不做相应的账务处理,造成资产账实不符及国有资产流失得问题:五是部分单位存在账簿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未严格按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总账不全,明细不明的问题。六是基本建设支出相关印证资料不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和进行账务调整的问题;七是个别单位虽然制订了内控制度,但内容不完善,不切合实际,操作性较差,并没有达到防控风险的目标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在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宁陕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