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宁陕县法院组织部分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先进法院司法改革及审判管理等工作经验,特别是在司改浪潮中如何应对案多人少矛盾,通过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
繁简分流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其他的改革措施密切相关,出台的背景就是人民群众希望法院、法官又好又快地办案。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将复杂案件与简单案件分类处理,既提高简单案件的处理效率,又通过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质保效的完成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使得不同案件获得不同的审判保障,缓解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的矛盾冲突,真正达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工作目的,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合理平衡。
繁简分流改革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离不开法律工作者的广泛参与,不仅需要通过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来优化和激活现在的诉讼机制,而且要通过结合其他的配套改革举措来完善又好又快办案的保障机制。我们要实现办案的人员、案件数量以及司法程序有机的、高效的、无缝的衔接,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办案潜力,提高司法的生产力。
繁简分流改革离不开法官干警参与。古希腊思想家和哲学普罗泰戈拉有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因此任何一种制度变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关键在于人的因素。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也是一场制度变革,在这场制度变革中,法官既是这场制度变革的主体同时也是客体。一方面,法官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积极推动力量,是这场制度改革的参与主体。另一方面,作为制度变革中的承受方,是承受制度变革所产生影响的客体。从现行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来看,法官在这场制度变革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
繁简分流改革离不开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参与。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提至诉前阶段,加强诉前调解,合理运用委派调解,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并将其提高到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样一个高度,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需要,是社会赋予法院的新任务。通过诉前调解,指导基层民调工作的有效开展,法院收案数上涨趋势会减弱,一定程度上会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利用社会力量,力争案结事了。
繁简分流改革还在路上,我们需要法官干警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我们也需要更细的专业审判的配套,也需要广大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当然刑事案件也需要检察官、侦查人员的密切配合。我们相信通过这项制度的改革,在审判特别是司法的质量和效率方面,会有进一步的提升,以此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更好地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