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

作者:宁陕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来源:宁陕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28 08:20 【打印本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所需材料,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出补缴申请。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具体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此次社保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持所需材料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也可持相关材料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取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后交到原安置单位;

2.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3.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属于其它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5.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个人申请材料按政策规定进行核查、认定,协调相关部门参保、缴费。

五、所需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安置介绍信(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困难人员需要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

六、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915-6822161

宁陕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