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反馈

关于高桥村安庆余反映“关于脱贫的呼唤“”有关情况的回复

作者:江口回族镇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发布时间:2019-07-04 18:55 【打印本页】

发布地址: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发布时间: 2019-06-24

发布内容: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今年62岁,本县江口回族镇高桥村人,家里有人三口,我和老伴以及女儿。近期听说您亲自紧抓脱贫攻坚工作,今特向您反映我的脱贫及申请住房问题。我从2012年在工地上打工,因心脏病病情严重,多次因心动过缓而昏倒被抢救回来,当时立即住入省二院并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本应四年更换一次,要花二万五千多元,只因经济困难和合疗规定,至今都无法更换。近年来又查出患有冠心病,常年检查吃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我的老伴身体不好,也是疾病缠身,药物不断,我的女儿在西安打工,月工资仅3000元,要养活家里两个老人,看病吃药及生活费用,全家 生活状况十分困难,我家住房更为困难,只有一间半房还分为两处,空间十分狭小,经常漏雨,冬天寒冷,夏天潮湿,还是危房。多年来一直想翻修房子,既无宅基地,又无经济能力,镇上和村上多次评定困难户,  我们都没有机会。最近,我看到全省及咱们宁陕县都在开展打脱贫攻坚战,我也希望在脱贫攻坚战当中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脱贫解困。    我真切地希望您是位体恤民情的好书记,会帮助我家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雨露阳光,我全家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您的恩情。我盼望政府来我村开展实际调查,更盼望您的直接关心和支持帮助!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回复

回复时间:2019-07-03

回复内容:

江政字〔2019〕141 号

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高桥村安庆余“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安庆余:

您好。县委书记张益民收到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的信件后,高度重视,迅速批转由江口镇核实。收到县委领导批示文件后,江口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镇纪委、镇脱贫办、镇信访办为主的专项调查组,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未纳入贫困户的问题” 。

据多方核实,您和您妻子 2012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期间,长期在长安县滦镇街道喂子坪村红草园务工,年薪 3 万元左右,另有打临工收入;2017 年 8 月,您返家至今,您妻子继续在长安县某清真餐厅务工,管吃管住月收入2000 元;您小女儿安明芳在西安务工,月收入 3000 元。您的家人均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 您自 2017 年 10 月起每月领取养老金 152.6 元,您妻子 2018 年 10 月起每月领取养老金153.56 元。按照现行标准,上述各项收入远远高于贫困线。依据陕西省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高桥村委会在贫困对象识别和数据动态调整工作中严格执行“十条标准” 、 “九条红线” ,贫困户识别均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经过三榜公示。您因长期不在本村生活且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贫困户识别标准,因此没有被识别为贫困户。

二、关于您反映“因病生活困难,需长期吃药” 。

2010 年 10 月左右,您因病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期间各类费用 5 万余元,合规费用报销 1.3 万余元,均严格执行当时政策。您的家人均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您自2017 年 10 月起每月领取养老金 152.6 元, 您妻子 2018 年 10 月起每月领取养老金 153.56 元。2018 年 4 月,您去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复查,共计花费医疗费、生活费 1 万余元,各类报销 2700 元左右(因您未提供原始资料无法精确表述) ,依然是严格执行政策,且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给您申请临时救助 1000 元。 在以后的生活中若出现困难,第一请及时对您有赡养义务的责任人提出;第二请及时向村委会或者镇政府申请救助,镇村两级会在政策范围内提供服务和帮助。

三、关于您反映的“住房空间狭小,漏雨,是危房”的问题。

经过调查组、村组干部实地查看,您的住房为农村普遍的土木结构住房,未发现漏雨情形,您在房屋中已经生活了 20 年以上。房屋水电到户、道路连通。室内生活用品、家用电器一应俱全。

您有搬迁意愿,根据现有政策,可以申请同步搬迁(高桥安置点)并享受同步搬迁政策。

最后,感谢您对江口镇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  

联系人:张澜        联系电话:18809131105

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