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发改局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07-26 16:06

类别:A

宁发改函〔2019〕76号                签发人:向平昌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11号建议的复函


王平兰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重点项目工作的关心。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进项目工作:

(一)健全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保障机制。一是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精简手续办理程序。完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重点项目全面实行定责任人、定服务内容、定工作进度“三定”管理,实行全程跟踪服务。要从机制上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好务,办好事。二是健全重点项目定期会商机制。定期汇总收集重点项目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分层分类召开会办会及时落实解决。对一般问题由部门牵头会商解决;对需县级领导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县委主要领导牵头召开重大项目指挥部会议研究解决,或由县长召开县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商定。对会议议定事项,要求各职能部门限时办结,并及时反馈报告办理结果。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组织协调好项目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排污、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将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各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战,切实加强对主要目标、重要节点、热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对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对症下药,一抓到底。二是抓好项目日常管理。严格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坚持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严肃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督审计,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以及违反规定用途使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督查落实制度,制定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表,倒排工期,抓好进度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扎实抓好征地拆迁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征地拆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引导,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将群众思想引导到关心、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上来,通过扎实工作,积极化解被拆迁群众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引发的内外部纠纷。二是做好群众安置工作。正确处理在项目征地、搬迁、补偿中与农民的关系,做好安置工作,加快安置地的规划建设;积极探索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及养老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缓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冲突。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要及时依法处理好土地纠纷,对故意阻挠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坚决打击,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对于你所提到的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自该项目实施以来,县住建局会同城投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把该项目已列入2019年县级重点项目,目前该项目正进行房屋征收,进行三通一平,土方量已完成50%,后期将继续加快项目推进。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