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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办函〔2019〕51号 签发人:杨永杰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复函
段登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这项“民心工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
2016年,机构改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结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及安康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指标“食品监督抽验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2016至2019年食品监督抽验经费共计拨付98万元。除外,还拨付餐饮业“明厨亮灶”以奖代补补助19.5万元,制服购置及“四统一、六公开”信息公示补助22.2万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8万元,以及2017、2018年度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18万元。2016至2019年上半年,县本级对食品安全工作投入拨付至市场监督管理局165.7万元。上级食品安全监管资金也全部拨付到位。
2017、2018年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18万元都纳入预算,已拨付到位。我局已将每年9万元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纳入预算,待各镇做好考核后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拨付及时兑现。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批评指正,我们将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联系人:冉苗 联系电话:68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