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组织部 来源:宁陕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7-28 15:32

类别:C

宁组函字〔2019〕128号               签发人:魏小林


叶祥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关一社区活动室扩建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社区活动场所是社区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对于稳定基层政权,强化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印发《宁陕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宁组字〔2015〕106号)第三条规定,“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宏观指导,镇党委负责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村级党组织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设备购置、室内布置和日常维护、修缮、运转等工作”,第四条规定,“建设资金采取项目争取、财政补助、党费补助等方式,由县镇统筹解决”。目前,全县暂无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议关一社区积极做好扩建前期立项,加强与城关镇和相关县直部门沟通,多途径解决扩建资金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  强     联系电话:0915—682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