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组织部 来源:宁陕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7-28 15:43

类别:C

宁组函字〔2019〕132号                  签发人:魏小林


樊小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明确农村村干部激励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为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和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大幅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标准,还统筹购买人身保险、安排体检,组织各类教育培训、开展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鼓励村干部创办领办经济组织,提高从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比例,引导和支持村干部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等工作,同时将村“四职”干部伙食补助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与“五星村”评定相挂钩予以解决。安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将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使用,试行村组干部待遇补贴,对村级集体做出贡献、在职在岗的村“两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进行待遇补贴。在2018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综合考虑个别村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村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同意部分村增配了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印发了《关于明确村“两委”副职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将村“两委”副职干部也一并纳入了村干部补贴范围。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  强     联系电话:0915—682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