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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宁组函字〔2019〕135号 签发人:魏小林
赵文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镇村干部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镇村干部的关心和工作的支持!
镇村干部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委高度关注镇村干部在基层一线的人身安全问题,制定印发了《宁陕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派出单位应为全体驻村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委组织部为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为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自2017年起,每年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文书、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妇联主席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坚持“以岗定责、以职定额、县区预算、统一投保、一事一议、公平兑现”的原则,按照村(社)干部人身意外伤害赔保不低于40万元的标准办理。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县脱贫办,加强“四支队伍”保障措施落实督导检查,确保镇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发挥更大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镇村干部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 强 联系电话:0915—682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