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来源: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19-07-29 17:45

类别:B

宁文旅广函〔2019〕38号                                                   签发人:吕宣强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99号建议的复函


宋健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全域旅游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尤其是对广货街镇蒿沟区域乡村旅游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蒿沟农家乐提升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14年以来先后印发文件,鼓励有发展意愿的农家乐业主进行农家乐提升改造。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重点旅游区域接待能力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7号)、2015年8月12日宁陕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农家乐(乡村酒店、家庭旅馆)旅游星级划分评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旅发委办发〔2015〕2号)及《2015年农家乐、乡村酒店(家庭旅馆)提升补助办法》、《乡村酒店农家乐奖补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牵头已对广货街镇申请提升改造的18户农家乐进行了补助,共计金额为53.7万元,政策年限为3年,目前已经实施结束。通过奖补措施带动了一批当地能人大户提高了接待能力和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由于,县级财政资金有限,奖补范围也相应受到限制,加之有部分群众自主投入积极性不高,等靠思想严重,自我发展意识淡薄,自己不想承担投资风险,仅仅依靠国家投入,导致发展步伐不快,发展水平不高。目前,随着秦岭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农家乐整治列入“五乱”整治范围,待市场监管局牵头整治结束后,根据新的秦岭保护条例相关政策,结合后期县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我局将会同广货街镇就广货街区域农家乐规范发展和提升工作统一研究,时机成熟后积极搞好宣传,让每户农家乐业主知晓,采取自愿,进行新建或改造,集中资金,选择有投入实力的大户,打造“秦岭人家•子午驿站”特色品牌。真正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提升我县农家乐发展水平。

特此回复。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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