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30 17:13

类别:A

宁农水函〔2019〕89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8号建议的复函


曾雪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元潭村元谭组护田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你曾提出建议修建元谭村护田,因我局无项目资金支持,2018年未能实施。2019年我局已筹集少量资金,并征求广货街镇政府意见,计划在元潭村修建一段护田河堤。因资金有限,只能解决你所提的一段河堤建设,其余段只能以后逐步解决。

目前国土部门的土地复垦项目也在修建护田河堤和恢复农田,我局将积极与国土部门衔接,争取将其列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多渠道争取,早日解决元谭组护田河堤建设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