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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宁农水函〔2019〕89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8号建议的复函
曾雪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元潭村元谭组护田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你曾提出建议修建元谭村护田,因我局无项目资金支持,2018年未能实施。2019年我局已筹集少量资金,并征求广货街镇政府意见,计划在元潭村修建一段护田河堤。因资金有限,只能解决你所提的一段河堤建设,其余段只能以后逐步解决。
目前国土部门的土地复垦项目也在修建护田河堤和恢复农田,我局将积极与国土部门衔接,争取将其列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多渠道争取,早日解决元谭组护田河堤建设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