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30 17:20

类别:B

宁农水函〔2019〕86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4号建议的复函


平兄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农村自来水管网专人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统计,全县现有供水10户以上集中供水工程361处,其中500人以上供水工程9处,供水人口0.8万人,其余352处供水工程供水人口4.08万人,平均每处工程供水人口不足116人。分散式供水(10户以下)0.53万人。较大的江口集镇、筒车湾集镇供水采取承包方式,由水利部门承包给个人进行管理,按表计量收费。其余大部分供水工程,由当地政府、村委会管理,按人头象征性收取水费或不收费。

管护责任落实的核心是经费保障,但我县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人口在100人左右,即使足额收取水费,年收入也不足千元,根本无法保证工程正常运转需要。因经费不足,大部分农村供水工程无专人管理,由村干部代管。

按照省市要求,农村供水实行“三个一”管理模式,即建立一个专管机构,专职负责农村供水建后管理;县政府出台一个管理办法,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有章可循;落实一个维修基金,通过水费收入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解决供水工程维修费用。但因各方面原因,三个一管理模式在我县落实缓慢。

2019年3月初底,县政府印发了《宁陕县镇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村供水工程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供水工程产权属各级政府,由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供水工程管理维护及供水安全。并提出水费收入+财政补助相结合方式解决管护经费不足问题,并按照5元/人标准建立县级供水维修基金,解决工程维修费用。目前,我局正在与财政部门衔接,争取将管护经费差额补助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管护经费稳定来源,希望通过以上努力,彻底扭转我县农村供水工程重建轻管现象,争取“管理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管理规范,经费保障到位,工程良性运转”局面尽早形成。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