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30 17:44

类别:B

宁农水函〔2019〕92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9号建议的复函


刘长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永红村东河组河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能够用于河堤建设资金主要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要以保护群众房屋等安全为主。2016-2019年至今,省水利厅仅安排我县长安河、月河两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并且下达资金全部被财政整合,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长安河防洪工程准备建设,月河防洪工程是否建设需待政府决定。东河组防洪工程以护田为主,从水利部门争取项目难度较大,并且耗时较长。目前国土部门土地复垦项目较多,大量资金用于护田河堤建设,我局将积极与国土部门衔接,争取将其列入土地复垦项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