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09:48

类别:A

宁农水函〔2019〕128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93号建议的复函


陈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沙沟、蒿沟、元潭3个县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且投入大量资金,农村环境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2018年以来,我县持续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内容开展了整治。2019年下达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230万元,建设示范村20个,近期将启动项目实施。该批项目已将广货街镇蒿沟村、元潭村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发村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广货街镇蒿沟村、元潭村实施示范村项目建设,同时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落实镇政府加大对群众教育引导,逐步改变群众不良生产、生活习惯,积极发动全村群众清理房前屋后垃圾等杂物、危旧房屋、废弃畜禽圈舍,以及旱厕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工作,进一步推进示范村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欧树德                   联系电话:189915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