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31 10:03

类别:C

宁农水函〔2019〕130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96号建议的复函

张茂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孵化太山庙镇长坪村1户养牛大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陕县产业脱贫奖扶办法(暂行)》(宁脱办发〔2018〕32号)要求,凡在我县境内新建标准化圈舍(相关用地手续齐全)300平方米,牛存栏50头以上,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圈舍每平方米补助100元,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您提出的太山庙镇长坪村有一户村民自家发展养牛20余头,发展积极性高,想将规模扩大发展至50头以上,但由于资金有限,使得规模无法继续扩大规模,多次到村寻找解决办法。目前,我县尚未出台牛存栏50头以下养殖户的相关扶持政策依据。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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