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市监函〔2019〕75号 签发人:柯小军
关于对宁陕县第九届政协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复函
沈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3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强化农村食品经营监管,我县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实行食品安全各镇党委政府负责制,按照“四有两责”要求,在各镇设立市场监督所、人员编制共计41名;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村(社区)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每村(社区)聘请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了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县级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春节、元宵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以集市、展销会及庙会等农村食品消费高峰时期为重点时段,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奶制品、肉制品、“五毛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为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2018年底-2019年初开始,每年年底至第二年初,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供销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农村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夯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三是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镇所执法人员入户宣传、集中办班培训,树立农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通过印发宣传单、农村家宴监管、中小学生上食品安全课等,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安全知识到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农村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联系人:鲁丽 联系电话:0915-682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