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9-11 15:12

类别:B类

宁自然函字〔2019〕235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复函


县政协经科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合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6月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分散登记时期历史遗留的诸多政策性难题问题逐步显现,由于现行法律体系内缺乏明确的“承上启下”的处理程序、标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定程度制约了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为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稳妥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县政府多次牵头组织我局及住建、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针对问题反映进行了具体研讨会商,并陆续出台了一些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企业及群众办证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化解,但距干部群众的办证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贵委在政协提案中提出合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的具体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判及积极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我局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等措施,进一步压缩了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和2个工作日内,群众在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能够更为方便快捷的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二、加快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步伐。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化是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要求,我县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分散登记时期的手工登记模式依法转变为以数据信息为基础的信息平台登记发证,所有的登记信息须审核后录入电子登记簿转至中省市信息平台系统审核发证,我县原有的房产、土地登记档案均为纸质档案资料,无电子登记信息、无矢量数据信息,原有的房产、土地、林权证书换发为不动产权证首先要实现信息化要求,相较以前历史遗留矛盾问题多、程序多,工作量大,单位及个人参与度要求高。

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我局加快不动产登记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化解群众反映热点问题,一是在政府的统筹安排下投入150余万元建设完成了登记信息平台、地籍区地籍子区、存量房产土地登记档案信息的数据整合等不动产登记基础性工作,保障了工作开展。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加快开展试点工作化解矛盾问题,在相关单位的牵头组织下先后完成了幸福花园小区、县财政局东河小区家属楼、县供销社老车站家属楼、县移民局职工保障性住房等不动产的权籍调查信息入库及发证工作。

三、贵委提出的关于合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贵委建议进讨论分析,我局认为尽管县政府及我局已依法依规出台了一些处理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但自然资源部门一家推动工作乏力,解决干部群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还需县政府统筹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担当形成合力才能从根本上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贵委建议符合我县工作实际。为此,我局已特向县政府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请县政府加快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推进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堵点疏解工作,依法依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稳妥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任务,请县政府尽快召集住建、林业、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把握底线,便民利民,维护权益”处理原则,研究制定处理办法。相关处理建议我局已以宁自然资字(2019)65号文件上报县政府。

(二)请县政府按照2017年5月5日《宁陕县人民政府专项会议纪要》确定内容进一步统筹部署,将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牵头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房、经适房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督办事项进行督办考核,对相关单位排序限时,以切实加快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感谢贵委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及监督,我局将切实做好工作的跟进及后续服务工作。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日


联系人:梁爽                   联系电话:1367915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