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体会

宁陕:深学热议《规定》 确保落实责任

作者:史蕾 来源:宁陕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24 11:35 【打印本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宁陕县纪委监委积极行动、认真谋划,在常委会上,明确学习要求,着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做到笃学笃行、学以致用。

《规定》分总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附则共5章共25条,着力解决“四个不纯”, 聚焦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凸显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协助党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弄通弄懂,深刻理解《规定》精神实质,深入贯彻落实并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实际工作中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学习,该县纪检干部一致认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就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不追究,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只有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度,才能切实把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

“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细处实处,不断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常委会学习时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