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供销合作社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县供销社 来源: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0-04-15 11:38 【打印本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上旬至9月中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县供销社立即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整改。迅速制定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宁供字〔2020〕4 号),成立了由县供销社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6方面15类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每件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供销综合改革推进不深入问题。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供销合作社要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重要批示精神调研、讨论不深入,消化不透,没有系统的分析、谋划推进措施。二是推进供销合作经济组织职能转换后继乏力,镇村电商服务网点尚未成为农产品上行的重要途径和实施电商扶贫的重要抓手。三是恢复基层社搞变通,实际为空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宁陕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发〔2017〕9号)进行了深入系统学习,制定了落实2020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计划;二是制定供销资产经营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待报政府审批;三是加强和电商办合作,帮助江口、广货街、海棠园、旱坝、蒿沟等10个电商服务点月销售达10000元以上,并获得了市级电商项目补助。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聚焦服务三农主业主责用力不集中问题。一是对乡村振兴战略反应不快,研究不深,没有结合宁陕实际及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战略和发展规划供县委县政府参考,服务乡村振兴和“三农”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二是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目前处于瘫痪状态。三是谋发展办法点子不多,创新不足,个别工作开展拖拉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施积极对接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宁陕县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已明确供销社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职责;二是将38个基层电商服务站点和供销基层网点深度融合,试点龙王镇河坪村、筒车湾海棠园村开展垃圾分类暨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三是公司组建正在积极筹备中。

整改结果:部分整改到位,并积极推进。

(二)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学习碎片化、学用脱节”的问题

1.党内法规学习不系统,缺乏深层次解读问题。一是2016年组织集中学习34次,其中只有1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2017年组织集中学习32次,无党内法规学习记录;2018年组织集中学习43次,其中7次学习党内法规。三个年度均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相关工作安排。二是2017年11月13日干部会上,支部书记安排在支部会议记录上补一次党建法规的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制定了《供销社2020年度党内法规理论学习计划》,每个季度采取集中和个人学习方式就党内法规进行系统辅导学习。第一季度3月16日由支部书记钟鸿彬组织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及第一章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集中辅导,并做了会议记录。社机关全体干部分别在3月底前完成了党内法规自学,撰写了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县域供销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未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找到落实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二是学习态度不端正。存在主要领导安排按补记十九大学习笔记,部分干部个人心得体会网上摘抄、相互抄袭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3日制定《供销社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明确理论学习计划清单,重点结合今年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目标任务,深化为农服务,促进乡村振兴,有侧重点的进行十九大精神等政策理论学习,找准促进供销事业发展突破口。二是按照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理论学习,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并上墙,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一月份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二月份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及省市县关于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学习了张益民、郑红丹同志在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关于做好当前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通知》《宁陕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三月份重点学习了2020年县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宁陕县2020年工作要点》,《宁陕县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关于对张益民同志在县委十八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中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教育党员不够问题。党员的思想教育形式单一,主动关心党员思想动态不够,谈心谈话没有做在经常、融入平常。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关支部工作实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规定,制定了《供销社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并于3月16日社主任分别对社机关党员、干部围绕个人岗位及职务进行详细谈心谈话,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今后学习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支部堡垒不够坚强,作用发挥偏弱”的问题

1、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一是研究安排党建工作少。二是围绕主责主业开展党建活动少。三是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四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五是不注重党员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供销社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机关党建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机关支部“三会一课”计划》,《供销社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机关每月按照印发文件内容和时限要求,高质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每月召开了支部委员会有会议记录、完成第一季度党员大会召开有会议纪律,完成第一季度社主任及支部书记讲党课。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二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机关政风建设,强化工作效能,发挥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力,持续打造社机关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机关干部作风,结合实际制定了《宁陕县供销社机关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社务会议制度等,社领导班子要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会议研究决定的规定。二是按照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重要事项提前向上级党委做好请示汇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整治‘四风’态度不坚决、措施不硬,形式主义在工作部署、推动落实中大量存在”的问题

1、党内文件粗制滥造问题。2017年、2018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2017年度“三会一课”计划中出现“坚持把人大日常工作与三联共建、连心工程、创先争优工作统筹兼顾”、“围绕人大机关的中心工作,体现人大工作要求”内容;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中出现“实现中共瓜州县委”内容;机关管理制度多处出现“局办公室、局领导、发改系统、研究机关支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会议上通报了照搬照抄问题;二是制定下发了县供销社文稿资料上报及统计信息签发审核制度,杜绝照搬照抄、严重雷同问题;三是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新修订下发了《宁陕县供销社机关管理制度》(宁供发〔2020〕4号)。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工作落实敷衍应付问题。供销社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中明确党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思想分析会,党员干部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未落实。2017、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的问题,整改了一年,问题依然存在。2018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系套改2017年。2017年、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文件均对廉勤兼优领导干部评选活动进行了安排,但未见评选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新修订下发了《宁陕县供销社机关管理制度》(宁供发〔2020〕4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二是单位领导统筹安排党风廉政工作,坚持一季度研究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1、挺纪在前规矩意识不强,存在单位小,人少不会发生违纪行为心态问题。一是干部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突出,仅2016年就该问题六次在全体干部会上做出强调,但未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整治。二是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对单位干部包括班子成员上班迟到现象、上班时间“人去楼空”,学习会上交头接耳、剪指甲等现象未从严问责。三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未有效建立。四是监督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修订下发了《宁陕县供销社机关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实行上班签到和外出登记制度,单位领导坚持不打招呼检查干部上班纪律,对发现违纪干部及时提醒,督催其改正,对于屡教不改者,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及时调整充实县供销社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环节逐一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办法。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未落实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工作安排不具体,多是学习文件、强调党风廉政的重要性,2016年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二是工作责任不清。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纪实手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及时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并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二是社主任带头执行每季度研究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纪实手册”;三是制定了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下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告知书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签订了2020年县供销社机关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县供销社干部家庭助廉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夯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础。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有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额68元)、超标准核销住宿费(20元)现象。部分公务接待不规范、差旅无审批、少数支出附件不全,“3+1”审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让当事人及时退回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超额款,并说明原因,由社主任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差旅报销标准核销差旅费;二是社主任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贾黎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装订相关附件资料;三是要求财务人员贾黎黎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学习,认真梳理,做好自查工作,查找不规范的财务票据,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履行脱贫攻坚行业职责和帮扶成效还需提升”的问题

2、扶贫帮困用力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牵头抓陕西秦南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产业扶贫,没有主动监督秦南公司做好扶贫分红,导致2018年应付贫困户的30余万元分红截止2019年9月还没有兑现。二是在金坛、北京、西安、胶州建设“宁陕山珍”农林产品展示店后,后期跟进工作迟滞,农林产品营销成果不佳。三是2016至2017年单位没有派驻长期驻村工作队员,2018年由临聘人员驻村。四是吴立贵主要致贫原因缺技术,田教林主要致贫原因缺资金,该两户帮扶措施与致贫原因不对应。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1月15 日由县供销社主任万宁安约谈了秦南菌业主要负责人陈世明,就县委第三巡查组反馈问题进行了探讨,责成其尽快兑现贫困户的分红款,商扶贫局制定了分红方案,企业暂无资金兑付。二是加强与金坛、胶州供销社的交流与合作,2020年1月17日至19日在金坛成功举办“年货节”,为宁陕销售香菇、向日葵籽油、木耳、天麻、核桃油、糯玉米、猕猴桃酒等优质农产品120余万元;三是2019年落实单位干部马润华担任龙王镇河坪村驻村工作队员,长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吴立贵、田教林两户贫困户的资料进行了再次核查,更正了相关信息。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对脱贫攻坚政策规定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问题。巡察组进行脱贫攻坚知识测试,全体干部职工都对村、户退出“五七”标准回答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干部个人自学村、户退出“五七”标准具体内容。二是由办公室钟鸿彬负责制卷,2月13日对学习内容开展了测试,全体干部都已经达标。三是由供销社党支部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党支部学习教育计划,坚持按照计划时间节点组织好每一次的教育学习活动。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深度排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问题。2019年4月龙王镇对河坪村进行排查,反馈户上问题142条,8月22日入户走访发现王洪财、徐啟应、张绍明、龙祖福、唐西高等贫困户基础资料中信息不一致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责成王洪财、徐啟应、张绍明、龙祖福、唐西高等贫困户的包帮干部及时改正户基础资料中的信息错误,并由社主任对马润华、刘道平、贾黎黎进行警示提醒谈话。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整改成果

县供销社将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县委第三巡查组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对标落实党组织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无盲区。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和部署,强化党性修养,树牢过硬作风。实行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亲自部署,着力打造供销社机关“勤政、廉洁、高效、务实”工作作风,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供销社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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