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脱贫攻坚好新闻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营造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在2019年度内首次刊播于市级以上(含市级)正规主流新闻媒体的作品。
二、评选类别
1.报纸类:包括消息、通讯、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评论、新闻摄影等。
2.广播电视类:包括消息、新闻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访谈节目、现场直播、电视纪录片等。
3.网络类:包括新闻报道、网络专题、网络访谈、新闻摄影等。
三、评选标准
1.围绕宁陕脱贫攻坚主题,报道宁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宁陕脱贫攻坚好故事;
2.主流媒体(网站)重要版面和栏目;
3.报道内容真实,舆论导向正确;
4.视角独特、宣传报道的工作有创新、可推广,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
1.各参评单位要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择优推荐代表性作品参评。
2.各单位推荐申报的作品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
(二)报送
1.每件参评作品包括作品和推荐表,一式两份。文字材料作品原件或复印件1份;音频、视频资料按推荐目录顺序刻录1张光盘;网络类作品要附网页链接及作品打印件,随作品报送。
2.参评作品要填写《“脱贫攻坚好新闻”申报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奖项设置
宁陕县“脱贫攻坚好新闻”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同时设立2019脱贫攻坚优秀新闻单位和集体,分别授予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1.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作品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变更,参评作品署名与作品刊播时署名不一致的,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2.获奖作品按件奖励,每件作品授予获奖证书和奖金一次,获奖证书署名包括全部作者,奖金不重复计算。
3. 2019年脱贫攻坚优秀新闻单位和集体的评选根据发稿质量或数量择优进行评审。
3.开展“脱贫攻坚好新闻”评选活动是为了奖励宣传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涌现出来的好新闻作品。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策划,邀请和组织各级媒体围绕脱贫攻坚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推出一批站位有高度、思想有深度、情感有温度的新闻精品。同时要注意收集各类媒体刊发的相关新闻作品,按要求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好新闻”申报和参评工作,于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推荐报送工作,由县脱贫攻坚新闻评审组进行评审后进行表彰奖励。
报送作品联系人:贾玉梅
电话:0915-6828219 电子邮箱:3359978257@qq.com
附件:“脱贫攻坚好新闻”申报推荐表
宁陕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