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栓皮资源保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林护字〔2000〕78号)文件规定,凡无生产计划(我县今年无栓皮生产计划),私自采剥栓皮和非法收购、运输栓皮属于违法行为,请各镇督促护林员加强栓皮监管,对本辖区内出现采剥栓皮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不听从制止造成破坏的依法报告当地森林公安进行处罚。
宁陕县林业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