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物业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做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住建发[2020]63号),紧密结合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宁陕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 9日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政府7月30日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题会议精神,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以及市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以6月份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提出的具体要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源头控制,做好执法衔接,全力防范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管三必须”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治理和隐患排查监督管理机制,深入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鹏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刘小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代峰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高立安 县人防办主任
成 员:
辛长生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武晓峰 县物交所所长
杨天骜 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高 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办,高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汇总信息、组织督导、督促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要求,依法对四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1.建设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2.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3.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4.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
县住建局将定期公示违法单位、违法行为,提高震慑力,增大违法成本。
(二)夯实工程参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抽查:1.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手续,是否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首要责任,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是否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是否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2.重点检查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3.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是否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4.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是否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5.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审查消防设计内容,有无发现存在违反A、B类的标准规范条款。
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中,对技术服务机构违规出具虚假、失实的检测报告,县住建局将通过采取限定时间、限定区域禁止从业等管理手段,并抄送同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
(三)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1.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并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3.施工材料现场堆放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4.强化现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抽样检查测试,查看是否存在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材料;5.临时使用电缆、电线是否存在老化、短路隐患;办公场所、门卫室是否存在私拉乱拉电线、私自使用电器情况;漏电保护是否按标准设置;6.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7.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管理是否到位;8.动火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是否到位;9.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管理是否规范;10.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配备的灭火器材、设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等。11.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对大型、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车通道,应由消防救援机构进行消防车进场实测,并对同步建设的消火栓进行出水测试。
(四)突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将在以下方面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合同履行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定期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风险治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升级改造,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使用区域设立防火分隔,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施工区域消防安全。2.全面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新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满足消防车道、消防救援扑救场地的承重、净宽、净高和设置明显标识等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乱搭乱建、私自停车等影响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3.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严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口,强化本质安全管理,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局部装修改造并同时使用的建筑、场所,督促施工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审批信息和灭火救援所需资料。4.开展消防产品领域综合治理。县住建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在工程施工和消防验收时加强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检查,及时将验收通过的建设工程信息及产品质量情况推送消防救援机构。
(五)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等宣贯培训,将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通过多形式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策、业务和综合执法能力,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25日前)
县住建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易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检查具体措施,形成联动机制,突出工作实效。
(二)联合整治(2020年9月26日-11月6日)
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紧盯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建立辖区建设工程风险类别、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整改计划表,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督促指导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动态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落实其主体责任。
(三)督查攻坚(2020年11月7日-12月17日)
对前期排查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跟踪整改,落实闭环治理,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穿项目建设始终。
各责任单位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列支专项整改资金,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切实整改到位。
住建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成立联合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档案抽查、暗访核查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项目将依法采取责令停工、罚款及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检查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总结巩固(2020年12月18日-1月18日)
县住建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关注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深入分析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前期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总结防控经验、查找不足,并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巩固提升,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建设工程建立隐患台账、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落实专项整改资金,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强化排查整治。县住建局各有关股室要强化建筑安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监管,对辖区在建、未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排查,确保不留盲区、没有遗漏。县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对投入使用和改建(装饰装修等类别)的建设工程实施日常监管,发现未经消防验收的,要及时向县住建局通报。对局部进行改建的在使用建筑,县住建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以消防安全为底线,实行联动执法,做好执法衔接。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依法严格查处。
(三)源头切入,杜绝隐患。县住建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普法培训,督导其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将消防安全纳入施工工地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各施工企业要在施工现场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学习消防技术、救援知识、应急处理等内容,项目部定期对工人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从而提高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从源头管控火灾隐患。
(四)强化责任落实。县住建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督导检查,对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五)实行月报,强化信息报送。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物业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17时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8日17时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2-4),2021年1月19日17时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
田 野:0915-6822133,13571447011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
杨天骜:0915-6822401,1782925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