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农水局 来源:农水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09:53

类别:A

宁农水函〔2021〕151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复函

周玉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秸秆还田利用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率,建立秸秆还田利用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2017年开始,县农水局每年向各镇印发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督促付诸实施。一是开展禁烧宣传。主要宣传焚烧秸秆的五大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好处。二是指导综合利用。1.秸秆机械化还田。将各类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2.将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养殖牛、羊、梅花鹿等产业发展,大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微生物发酵技术。鼓励饲料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养殖场与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开展订单收购以及青贮、黄贮、氨化、微贮,发展畜牧业生产,实行秸秆过腹还田3.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工程。充分利用原有的沼气池沤制沼气,利用秸秆发酵生产沼气,沼气渣作为有机肥还田,实现生态循环。4.大力发展食用菌生产。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腐熟处理,作为生产食用菌的原料,发展双胞蘑菇、草菇等食用菌生产。5.鼓励各镇村生产有机肥料。对各类农作物秸秆,同腐熟剂、畜禽粪便混合,利用夏季高温季节进行腐熟发酵,堆沤有机肥,替代一部分化肥,减少化肥施用量,实现化肥用量的零增长。鼓励秸秆产业化企业生产秸秆生物有机肥。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1.由县政府出资10万元,由县农技站负责购置了50台套秸秆粉碎机,配发给每个村1-2台,重点管控村给予配发2-3台。由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落实专人进行操作使用,由各镇农综站进行指导。2.对秸秆收储出售的实施主体,完成收储、打捆、清运、出售,收储出售500吨以上,每吨按10元进行奖补。由县政府筹资,各镇和县农业农技中心实地进行验收、核实后,填写奖补申请表,报县政府审定后予以奖补。3.对零星购买小型铡草机的农户和经营主体,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给予以30%补贴。4.以江口镇合兴牧业和滨海科技等企业为代表的秸秆青贮、有机肥加工生产线陆续建成投产,全县80%以上的秸秆将会被企业回收利用。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黄剑波     联系电话:1889179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