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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14〕132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9〕17号)等文件精神,县民政局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宁陕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前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研究、修改。
联系电话:0915-6822216 6825096
电子邮箱:461774873@qq.com
宁陕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