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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zfbmnsxczj/2024-008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3-29 12:00 成文日期: 2024-03-29 12: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财政预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12日在宁陕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陕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线,充分发挥“收、支、管、调、防”财政职能作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县财政总收总支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5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74%,同比增长2.38%。全县财政总支出完成2157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8%,同比减少3.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7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16万元,同比增长6.4%,完成预算的100.2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26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550万元,税收占比62.5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8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同比减少1.61%。其中:民生支出134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34.8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774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6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6%;支出完成13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6%。

当前全县财政决算正在汇审,且省市补助资金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所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为148951万元(一般债务65475万元,专项债务83476万元);上级下达我县2023年新增债券43629万元(一般债券11731万元,专项债券31898万元);当期偿还债务本金8714万元(一般债务3714万元,专项债务5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83866万元(一般债务73492万元,专项债务110374万元)。未超过上级下达我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195982万元(一般债务79984万元,专项债务115998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财税协同抓征管。积极发挥财政在组织收入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财税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和分析经济形势,深入挖潜增效,确保应收尽收。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16万元,同比增长6.4%。二是多措并举抓争取。认真研究中省政策,把握资金投向,谋划申报项目,积极赴省到市汇报对接,有针对性的开展资金争取工作,全年争取到位各类项目资金10.78亿元,同比增长15.22%三是保压并举控支出。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上。

2.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助推乡村振兴。2023年,继续足额预算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10万元,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173.2万元,确保过渡期内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安排项目72个,支出12102.5万元,支出占比99.42%。安排的项目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有力发挥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用。二是加大文旅投入,助推全域旅游。预算全域旅游专项资金2000万元、整合各类财政资金4.09亿元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和民宿项目建设。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助推企业发展。扎实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累计兑付企业奖补资金5477.53万元,通过兑现落实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有力支持了市场主体的发展,有效稳住了市场预期,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

3.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全年拨付生态环保资金3148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整治、大气污染、城乡污水及环境卫生治理,进一步提升了县域整体形象。二是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紧扣全县“生态立县、旅游强县、林业兴县”战略部署,根据《宁陕县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聚焦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安排256万元用于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三是保障农村环境治理投入。县本级安排资金200余万元用于“三拆三清三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4.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百姓福祉持续增进。

教育方面,始终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标准,全力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围绕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三个增长”,通过资金和政策支持引导各阶段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423万元,持续落实学前段、义务段、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资金4876万元,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津贴、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1122万元,安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性创建资金400万元,安排848万元用于薄弱学校改造、校舍安全改造等项目。社会保障方面,全面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九连涨”,同步同比例提高各群体社保待遇,全年安排“五险二金”县级配套及兜底12500万元,安排6252万元落实低保金、五保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助、高龄补助、孤儿生活补助、退役士兵补助、敬老院薪酬运转经费、职工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累计通过惠民“一卡通”共兑付公益林生态补偿等47项惠民惠农补贴 8887.93万元,惠及农户2万余户;安排4872.21万元用于公立医院补助;安排防返贫保险基金100万元;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资金130.87万元。

5.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着力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管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工作流程,绩效自评范围覆盖81个部门含镇),183个项目资金涉及金额7.2亿元2个部门的整体支出及3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186.59万元。扎实开展投资评审。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审原则,对186个项目开展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评审,全年共审减资金1.7亿,审减率12.19%积极推进会计监督。按照工作计划,对2个镇、2个县直部门开展会计监督、预算执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和镇村财务管理工作持续深化资产管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实现了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鼓励单位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实现统一调配,高效使用。2023年全县各单位间无偿调拨净资产423.3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近百万元。五是努力打造专业队伍。切实推进会计培训教育,提升财会人员专业能力。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县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财务人员共200余人参加,有效提升全县财务人员工作水平。

2023年在支出事项不断增加,本级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无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县财政紧扣县委确定的“十件大事”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刚性支出增加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二是预算单位资金绩效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单位“过紧日子”思想有所放松;三是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与现代财政管理方式不相适应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

根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综合研判分析,2024年全县财政形势将更加严峻,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从收入看:财政自给率不足4%,自有财力十分有限,上级转移支付也无大幅增长可能,可用财力严重不足。从支出看:与增收困难相对应,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过快,每年新增的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增加,县级新增支出远远超过每年增加的可用财力。近年来,我县的秦岭小水电拆除奖补资金缺口、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缺口,PPP项目政府付费、政府负有还本付息责任的债券等支出逐年增加,在支出事项不断增加,本级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无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收支平衡压力巨大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观。

(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总体要求

2024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中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适度扩大支出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增进民生福祉,落细“提质增效”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2024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因我县国有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没有收益,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条件,2024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县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64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000万元,非税收入2400万元,税收占比62.5%。

(三)全县收支预算(草案)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6400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905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69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96904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69506万元,上级专款支出27398万元。具体包括:“保工资”支出41641万元;“保民生”支出5102万元;“保运转”支出6993万元;刚性支出7034万元;预备费500万元;部门专项业务费1400万元;革命老区项目支出1136万元;一般债券项目5700万元;上级专款项目支出27398万元。

分项目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31万元,教育支出1390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78万元,农林水支出256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64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4万元,预备费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04万元,其他支出41万元。

2024年年初“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三保”支出预算安排64681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41639万元;“保民生”支出16281万元;“保运转”支出6761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三公”经费预算751万元,同比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8万元;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同比下降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1640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460万元(含土地增减挂交易指标资金346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万元,加调入资金4534万元(自然资源局元潭子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还本10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3534万元)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617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5174万元,主要按收入项目用于移民搬迁安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利息等支出,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617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1613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34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9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903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9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8947万元),收入总计2517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1513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3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97万元),滚存结余1004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949万元),支出总计25177万元。

(四)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按照宁陕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总数69个,资金规模总数为21024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6个13245万元、占比63.00%;就业类项目2个350万元、占比1.67%;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24个5736万元、占比27.28%;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5个1290万元、占比6.14%;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303万元、占比1.43%;项目管理费类项目1个100万元、占比0.48%。

三、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任务

2024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上持续发力,多措并举,挖掘潜力,培育财源,推进财政增收。

坚持“向内挖潜、向深统筹”相结合,积极保存量、拓增量,提质量,不断壮大县级财力总量。一是积极培植财源。通过产业投资引导撬动,助力生态旅游、农林产业、包装饮用水三大主导产业早日投产达效,实现税收,尽快形成新税收增长点。二是依法综合治税。紧盯全年收入目标,加强财税协作,实现收入预期管理、动态监控和结构分析,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三是统筹盘活存量。健全完善“限期使用、定期清理、超期收回”长效机制,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切实压缩资金结余结转规模,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闲置浪费。

(二)在增强保障能力上持续发力,着眼大局,统筹兼顾,争跑资金,推动项目建设。

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重点任务,统筹兼顾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积极争跑项目资金。紧盯投资导向,坚持靠上研究、靠前衔接,全程跟踪,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如期开工、顺利推进,拉动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二是保障重点任务落实。紧紧围绕我县生态旅游、农林产业、包装饮用水三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和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三)在保障基本民生上持续发力,有保有压,扩宽渠道,优化结构,保障改善民生。

全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推进民生财政建设。一是严格预算管理。严把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非重点支出,严控公务运行、维修购置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深入挖掘节支潜力,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兜牢“三保”底线。足额落实资金,全力以赴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聚焦创业就业、教科文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数。三是兜实民生保障。进一步全力保障重大民生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围绕县委确定的二十件民生实事,积极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改革工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好事,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在深化财政改革上持续发力,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打破困局,优化财政管理。

坚持以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为关键,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运行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绩效情况,综合协调预算平衡,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规范预算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打造财政信息公开新模式。三是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闲置资产的统筹利用,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效益。五是规范投资评审管理。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保证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五)在防范财政风险上持续发力,坚持原则,筑牢防线,从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一是加强项目源头管控。居安思危,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无资金来源、无预算不采购的规定,坚决杜绝脱离财力实际上项目,杜绝各类变相举债行为。二是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在谋划项目时量力而行,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情况评估机制,做到项目资金有保障、偿债资金有来源。进一步压实债券还本付息主体责任,及时化解债务并上缴债券本息,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和债券偿付风险。三是有效防范“三保”风险。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上的优先顺序,健全“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切实强化“三保”保障能力。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当前困难局面,我们不惧挑战、坚定信心,继续发扬“知难而上苦拼实干、敢为人先、精诚团结”的干事创业精神,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建设全国生态经济强县、建成全国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通过税收、预算、国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工具以及财政支出增减变化的结构性安排,影响社会总供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应对经济运行的不同状态,可以分为积极、从紧、稳健三种不同的政策取向,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其中的一种,指通过增支、减税、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等措施扩大总需求、优化供给,促进经济稳定,具有扩张性逆周期调整的特征。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

2.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2019年,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中央要求各级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兑付到位,同时要求坚持“两个优先”,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3.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新型预算管理方式,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注重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强调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是伴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而产生的,从2000年左右开始,部分地区就开始了绩效评价试点探索,经过20余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确立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主要方向和目标。

4.财政衔接资金:衔接资金又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及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我县财政安排的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5.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的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固定数额补助等。主要用于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保障地方政府日常运转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6.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引导下级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7.一般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9.债务限额:指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10.债务余额:指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1、财政预算报告.xls

2、宁陕县2024年预算编制、债务及绩效开展情况说明.docx

3、宁陕县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