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自2023年4月10日至8月4日,对广货街镇元潭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邵华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邵华同志自2019年10月以来,担任元潭村党支部书记暨村委会主任,负责主持社区全面工作,主抓社区财务管理、征地拆迁、社会管理、信访维稳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未制定2022年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上述问题,主要是党支部书记工作缺乏自主性,工作懈怠所致,邵华同志负有直接责任。
(二)固定资产未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元潭村固定资产原值358140元,净值358140元,未进行计提折旧。
上述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未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未计提折旧所致,邵华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未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
上述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所致,邵华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邵华同志在今后主持元潭村党支部工作中应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与经济发展方向拟定本村工作计划。
(二)重视村级财务及村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加强固定资产、资源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元潭村及邵华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