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自2023年4月10日至8月20日,对城关镇贾营村党支部书记暨村委会主任朱红侠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朱红侠同志自2021年3月以来,担任贾营村党支部书记暨村委会主任,负责主持贾营村全面工作,主抓党建、乡村振兴、项目产业发展、村委会及村集体经济财务资源管理、生态环保人居环境等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
1.核销项目资金程序不规范,未附相关原始凭证
2022年12月31日记账凭证35#,核销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村级修复堰渠工程建设资金119,800.00元,后未附相关原始凭证,其核销项目资金程序不规范。
2.项目资料不规范,贾营村审核把关不严
贾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村级修复堰渠工程,项目资料中贾营村董家坪渠道水毁工程预算书由宁陕县星诚工程咨询编制,该公司将项目预算价书写为最高限价。
上述2个问题,主要是朱红侠同志对项目招标程序学习不够,对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相关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工作不严谨所致,朱红侠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原始凭证出现涂改痕迹
2022年6月30日记账凭证号7#,支付城关镇搬迁安置小区管理员及楼院长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工资40,627.40元,其中贾营村安置点楼长工资发放金额有更改。
2.财务审批签字不全
2022年12月31日记账凭证26#,核销村级办公经费(贾营村)19,435.69元,共计4张发票,财务主管未签字。
上述2个问题,主要是朱红侠同志对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账务处理不规范所致,朱红侠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贾营村委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规范处理账务,财务资料做到真实、完整、合法。
(二)朱红侠同志应认真履行村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审核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贾营村及朱红侠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