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太山庙镇龙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高昌益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作者:宁陕县审计局 来源:宁陕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4:10 【打印本页】

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自2023年5月4日至9月10日对宁陕县太山庙镇龙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高昌益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高昌益同志任职以来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体经济稳定增长。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本村集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经济事项方面

1.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

2.未收到投资利息4800元。

3.未按实际总收益计提公积公益金、核算红利。

上述1至3项问题,主要是未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所致,高昌益同志负有直接责任。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会计记账凭证编号不规范。

2.公益林提留资金77365.28元挂账。

上述1至2项问题,主要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所致,高昌益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龙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切实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动都经过审核和签字程序。采取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培训,提升他们对资金管理规定的理解和执行能力,要切实遵守财经法规的约束。根据相关制度定期向股民通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合规性、增加透明度和有效性。

(二)龙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根据收益分配规定和政策,制定公积公益金计提和红利核算流程,防止遗漏或错误。建立监督机制,由股民代表监督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确保总收益的合理分配和核算。

(三)龙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了解并遵循凭证编号规范,包括前缀、日期和顺序号等要素,避免混淆和错误,确保每一笔资金往来都有唯一的标识。提升会计核算准确性和内部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龙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高昌益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