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四亩地镇太山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新华同志2022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5 14:11 【打印本页】

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自2023年8月17日至年9月30日,对四亩地镇太山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新华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蒋新华同志自2020年12月以来,担任太山坝村党支部书记暨村委会主任,负责主持村级全面工作,主抓村级财务管理、征地拆迁、社会管理、信访维稳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原始凭证不完整。

2022年6月1日2#凭证,支付村干部2021年绩效工资17,088.00元,后附原始凭证无绩效考核资料。

上述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及所致,蒋新华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

未对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及村资产、资源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上述问题,主要是蒋新华同志作为村主要负责人,村务公开不及时所致,蒋新华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太山坝村固定资产原价351,077.00.元,累计折旧0元,固定资产净值351,077.00元,未进行计提折旧

上述问题,主要是蒋新华同志作为村主要负责人管理不当所致,蒋新华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蒋新华同志应履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确保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二)蒋新华同志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暨村主任,应主动加强自身学习,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十七号)的要求,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村集体财务、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公开,保障群众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知情权。

(三)太山坝村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太山坝村及蒋新华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