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2023年4月10日至9月12日,对城关镇寨沟村党支部书记暨村委会主任张善红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审计领导个人基本情况
寨沟村党支部书记张善红,女,出生于1969年3月18日,陕西宁陕人氏,初中文化程度,1998年1月加入党组织,从2015年3月起担任寨沟村党支部书记,2019年7月起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负责寨沟村全面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
(二)未将项目前期费用纳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上述2个问题,主要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所致,张善红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原始凭证不完整。
上述问题,主要是张善红同志对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所致,张善红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寨沟村村民委员会及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政策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有关程序和规定,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二)寨沟村村民委员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规范处理账务,财务资料做到真实、完整、合法。
(三)张善红同志应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审核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寨沟村及张善红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