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文化

推行阳光政务 强化源头治理  

作者:郭达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4-09-17 00:00 【打印本页】

确保恢复重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作者:郭达彦]  

    宁陕县委、县政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建立健全民主公开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做到施政行为公开,规划方案公开,运行过程透明,办理结果公开,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阳光”政务新机制,有效确保了恢复重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切实落实两项制度
                      
    一是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公开招投标制度。把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作为建立“阳光”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来抓。在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制度的同时,对建设工程实行从招标开始,直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民主公开、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建筑市场,有效地防止和堵塞了工程建设项目中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高质量、高标准,受到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赏。
                      
    二是继续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是强化对供地环节的监管,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防止土地资源流失的一项重要措施。以清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为突破口,坚持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建立土地交易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阳光”行政,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进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彻底改变过去“批地”的做法。充分挖掘土地在融资、引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土地有形市场的服务功能,规范土地市场运行,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大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通过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招商引资等措施,增强了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竞争力,提高了土地出让价格,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二、努力健全两大机制
                      
    一是健全预警防范机制,严把“三关”。严把选址定点关。任何建设项目和方案,必须服从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必须经过规划部门审查批准,必须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群众不认可的规划选址方案,任何单位都不得开工建设。严把方案审批关。对重点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均由专家进行研究审议,将其审议意见作为政策决策依据;推行规划审批前、后公示制,对宁陕小学的迁建项目,建设规划部门作出4套方案,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了社会各界参加的听证会,在充会听取专家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科学决策。严把竣工验收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由计划、城建等部门联合评审,经规划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否则,不能交工,以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
                      
    二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三化”。管理民主化。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扩大群众对项目实施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程序公开化。建设工程监督和管理部门按照《招投标法》,制定了一套从工程立项报建到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公开进行,增强了公平竞争的公正性和开放性,有效地杜绝了弄虚作假或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督查多样化。采取重点督办、分段督办、定期督办和不定期抽查的办法,严督实查,跟踪问效,对项目进展及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着力完善两个体系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总指挥的恢复重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跟踪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制定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管理措施,落实了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确保建好、建强、建出高效益。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体系。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目标责任单位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保证措施,项目主管部门定期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执行情况报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按月检查,按季调度,对目标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县政府。县委、县政府还制定了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对项目建设实行严格考核,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作者系中共宁陕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