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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抓政风行风建设的调查

作者:王 安 汪文丽 段登斌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11-14 00:00 【打印本页】


  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是政策的执行机关,每一项举措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稳定。长期以来,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求抓紧抓实,做到人心稳定,社会安定。2003年12月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2月被命名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06年,先进性教育活动获“先进单位”;《廉政之歌》文艺演出、《清风颂》文艺晚会分别获得“三等奖”;党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知识竞赛获得二等奖。自2003年以来,该局结合形势发展和为人民服务工作需要,从学习抓起,从制度抓起,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由创建“四型两表率”机关,步步上升到“七型两表率”机关,促进全局工作稳步攀升,并得到全县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此,笔者对该单位抓政风行风建设进行了调查。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政风行风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政风行风的好坏,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干部职工办事效率的高低,关系到部门的形象。政风行风如何转变?标准如何确定?干部职工的意识如何增强?党政一把手是政风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放松管理,任其发展是难以达到规范管理目的,只有领导重视,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才能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向良性轨道发展,而提高干部职工认识除了自身自觉按政风行风要求办事外,还必须从机制上严加管理,强化督促,才能实现预期目标。一是领导带头,为干部职工树立“标杆”。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是政策的执行机关,人事调配、一般干部考核、职称晋升、工资调整、干部退休、人事代理服务、就业安置、就业培训、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等工作,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上部分同志认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是“权力”机关,也是牟取“好处”的机关。为此,该局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抵制不良现象,消除不良影响,不论有无群众来访或办事,坚持开门办公、广泛接受群众和干部职工监督,在接待群众上坚持讲政策、讲依据,并深入、细致、耐心地做好解释解答,让办事群众体会到不是在办事,而是在拉家常;工作之余,坚持以身作则,不进娱乐场所,不接受群众宴请、礼金,不参与赌博,保持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从主观意识上树立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思想,为干部群众当好“排头兵”、“领头雁”,同时,通过会议、谈心谈话、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中的不良苗头和倾向,做到警钟长鸣,控制事态发展。二是成立机构,对干部职工加强监督管理。任何一项工作地贯彻执行仅靠某个人的力量是难以完成好的,政风行风建设也是一样,需要形成合力,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入手,才能保证政风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此,该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由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结合业务工作、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重点,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形成了一个责任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的领导集体。为保证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到位,从一般干部职工中抽出有能力、敢说话、负责任的二名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坚持和执行情况,同时成立了督查督办工作组和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对局内各领导、各股室党风廉政、反腐败、违法违纪行为、行业不正之风实施督查督办、检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约束机制

  政风行风建设仅靠几个机构、几个领导是难以保证在良性轨道上运行的,同样需要规范与约束,一旦脱离轨道,对干部个人、对部门形象都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部分同志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制度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只有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这只无形的手,管理干部的思维模式,管理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促进干部职工自我管理,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增强宗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道德观,时时刻刻为国家着想,为集体着想,为自己着想,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和部门文明、清廉、务实、高效、和谐、稳定。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干部的管理机关,劳动保障政策的执行机关,更应该起到带动和典范作用,干部职工的言行将直接影响着其他部门干部职工的言行,部门的作风始终是其他部门学习的榜样,因此该局十分注重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该局实行集体学习与干部自学相结合,将每周五确定为学习日,定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领导讲话及中、省、市、县的各项重大决策、决定和事项;同时要求干部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学习政治理论,掌握廉政知识,增强宗旨意识,促进干部职工从思想上筑牢政风行风建设防线。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该局为了保证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达到规范有序、目标明确,先后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支部委员岗位职责》、《廉洁勤政规定》、《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先进性标准》、《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等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管理,督促干部职工形成自觉行动。三是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内审督办工作制度》、《工作差错登记及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四是建立健全内务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机关内部高效运转,促进廉政文化,增强文明意识,建立健全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卫生管理制度》、《会议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增强文明氛围,营造文明风尚,强化服务意识,促进高效运转。五是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每项工作都涉及到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和保证,为此该局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对制度进一步进行细化,夯实责任,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部门形象,建立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信访接待制度》、《人民群众来信办理制度》;为了保证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立了《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制度》和《劳动监察执法举报投诉接待日工作制度》,以此提高执法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给干部群众一个明白

  接受群众监督是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一项铁的纪律贯彻执行,实践证明,这是带领我们在工作中走向前进的捷径,该局为了把这项举措用在指导工作实践上,用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上,一是坚持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手段。该局主要对利于工作,利于群众办事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内容放大上墙,或通过网络媒体对外公开,最大限度的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在单位内部将一年的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出勤情况、工作差错情况定期在局内通报,一方面保证了工作进度,另一方面使相关股室及时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加以改进和提高。在经费开支上,该局严格坚持“3+1”审批制度,严把经费开支关,同时,每个季度对局财务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让全体干部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有效压缩经费开支。对局机关干部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局党组、纪检组首先对当事人进行警示训诫,事故较轻的,当事人必须当众检讨;严重的局将上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其次,将当事人的行为和事实在全体干部会上进行通报和处理,让干部职工引以为戒。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责任感、义务感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得到增强,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提高,塑造了良好的机关形象。二是积极开展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促进政风行风转变的有效形式,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的有效手段。该局在推进政风行风工作中,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一方面坚持一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内监督。该局机关共有党员22名,占到局机关干部职工总数的79%,党员政风行风情况决定了全局整体情况,因此该局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都十分重视,由班子牵头,不讲成绩,只谈存在的问题,谈问题时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必要时以事实举证,严禁“假、大、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由局党组、纪检组和考评组负责监督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在领导干部所提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必须结合班子及党员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并要求受批评的党员将批评意见列入整改措施,由党组、纪检组和考评组一并监督整改,使民主评议活动既有针对性,又有实效性,从而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坚持开展系统内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和劳动监察执法上事事都关系到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的执行程度,执法的到位程度及执法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该局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除了局系统干部参加外,还邀请县人大、政协、组织部、纠风办等部门领导及部分服务对象参加,从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廉政建设、工作程序、依法行政、劳动执法及劳动仲裁等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收集整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或方案,送参评对象审阅、修改,并印发到参评对象,请求他们进一步监督,确保评议活动落到实处。

  四、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是保证干部职工树立端正的思想意识的前提和保证,调查研究是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前提和保证,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