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5年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04-27 00:00 【打印本页】

关于2005年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关心残疾人,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力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县有6730余名残疾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1%,高于全国4.6%、全省5%和全市8.2%的比例。通过近几年不懈的努力,我县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残疾人事业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2005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为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2005年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八件实事:

    一、以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重点,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部分贫困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为促进贫困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尽快脱贫致富,今年选送10名有一定文化基础的残疾人和18-25周岁的盲人到市以上残疾人培训基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力争达到10名受训人员都能就业的目标;对100名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使其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以发展主导产业,尽快脱贫致富。

    二、扎实做好以白内障复明为重点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残疾人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的手段,是残疾人就学、就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脱贫致富的前提。因此,康复是残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常抓不懈。2005年,全县要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30例,安装假肢2例,配用助视器6例,聋儿语训2名,供应用品用具30件,使残疾人逐年都有一部分能够得到康复,并参与社会活动,投身于经济建设中。

    三、以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为重点的残疾人扶贫工作

    要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各级政府扶贫规划的机制,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解困活动。今年全县计划扶助残疾贫困户100户300人,扶持残疾特困户10户38人,扶残助学10名,对符合条件的残疾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四、完善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建设

    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主要用于1-7岁聋哑儿童听力语言训练,兼顾盲、智力障碍儿童、少年的文化教育,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等各项服务工作。为了充分发挥“中心”的职能作用,满足残疾人的需要,今年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健全服务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完善服务功能,增添服务设施,更好地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提供有效的服务。

    五、建好残疾人康复门诊部

    建好集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矫型器装配、矫治手术和助视器配用等为一体的残疾人康复门诊部,为残疾人恢复补偿功能,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服务。

    六、修订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

    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的要求,在1997年制定的《宁陕县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宁政发〔1997〕58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的实际,修订完善有利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与新形势发展和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相适应的宁陕县残疾人优惠政策。

    七、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起步较晚,为切实推进无障碍建设,县政府决定在河堤东街改造中铺设盲道,并将此街建设成无障碍设施示范街。由城建局按照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抓好施工,工程竣工后,统一验收。

    八、落实康复经费,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机制

    康复是残疾人实现其他各项权利和从事生产劳动,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县财政按照全县总人口人均0.15元预算康复经费,专项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从今年起,全县党政机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财政预算,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财政局代扣,省市驻宁单位、企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地税局代征。县残联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地税局提供详实的应缴纳保障金的单位和数额,县财政局和地税局要于9月20日前扣、征到位,交入国库,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