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9日)
同志们:
在西汉高速公路宁陕段工程建设如火如荼之际,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样一个范围的会议,主要目的是分析形势,正视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增进理解与支持,共同创造良好建设环境,确保西汉高速公路宁陕段2007年顺利建成通车。刚才,县支路办、公安局先后通报了高速公路建设专项执法检查和社会治安情况,县综治办就开展“企地共建安全宁陕”活动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希望各有关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请有关乡镇和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协助项目组和有关企业共同抓好落实。最后,郭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这里,我主要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自去年西汉高速公路宁陕段全面开工建设以来,在企地双方的积极配合与共同努力下,整个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当前高速公路建设治安形势不容乐观。从两个部门通报的情况来看,今年以来,部分施工标段连续出事,目前已累计发生28起因安全意外事故、施工合同纠纷和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对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已经造成了影响,也给沿线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二是目前我县境内大部分工程已接近收尾,结算拖欠工资,清偿三角债务,不规范的劳务关系以及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相继暴露出来,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势必对工程造成更大的影响。三是随着高速公路建设高潮期和我县主汛期的到来,地方建材和民工工资结算期的临近,引发安全和稳定的不利因素与日俱增,维稳工作形势不容乐观。
从上述形势分析,各有关方面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以下认识上来。一是根据计划安排,西汉高速公路将于2007年全线通车,目前工期已十分紧张,创造良好建设环境保证按期通车,是西汉公司、西汉高速公路宁陕段各项目组、各施工企业和宁陕县委、县政府以及宁陕人民的共同愿望,维护工程建设秩序稳定,是企地双方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二是宁陕县委、县政府已将生态旅游产业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宁陕对外开放良好形象,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局面,需要企地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三是依法治县是加快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宁陕工作、生活的公民学法、知法、懂法意识淡薄的形势逼迫我们必须搞好维稳工作,才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止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
要防止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发生必须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三个月的时间在西汉路宁陕段开展一次社会治安集中综合整治活动,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法制宣传教育及排查问题阶段,时间为20天。由建设单位和各施工企业拿出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全体施工队伍集中认真学习《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安全生产法》、《防洪法》、《环保法》、《劳动法》、《劳动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觉守法意识,让职工懂得要以合法的、理智的方式来维护企业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非法的、极端的手段来解决相关的纠纷,从而尽可能自觉地避免激化矛盾,给工程建设造成影响,甚至带来损失。乡镇要结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和管理,教育村民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大局意识,积极主动维护安定、团结、和谐的施工秩序。在此基础上要深刻分析本工地存在的影响稳定的隐患,找出问题的原因,提出初步的解决办法。第二阶段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阶段,为期25天。根据一阶段找出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按照《开展“企地共建安全宁陕”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下管理制度:一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与班组甚至人头,层层签定责任书,像下达生产任务一样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落实到人。二是建立治安纠纷内部调解制度,各施工单位要落实专兼职调解人员负责定期排查、调处矛盾,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群体事件处置预案。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群体事件的处置负全责,一旦发现突发性事件苗头,相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劝解,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项目组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到现场亲自处理,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善后工作。四是建立不拖欠民工工资的保障机制。可采取民工工资发放“直通车”的办法,施工班组提供民工工资花名册,项目部按册直接将民工工资以银行卡或存折的形式发放到农民工手中,避免拖欠和截流工资问题发生。五是县上和西汉公司分别制定对各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评办法,县上侧重于按照《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法规定进行考核,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以至责令停产整顿的处分,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予适当奖励。西汉公司侧重于从经济上予以奖惩。各施工企业形成的各项制度都要书面报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派出所和项目组,作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为期45天,启动各项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要对照制度检查,对违法乱纪的职工该辞退、清理的,坚决辞退和清理,确保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一旦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企业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努力实现“十个不”的预期目标。即:不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不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案件;不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不发生重要施工设备被盗被抢案件;不发生强买强卖案件;不发生阻挠工程施工的重大案件;不发生施工设备、物资运输受阻事件;不发生民工群体性中毒事故;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和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不发生非法占用土(林)地,河道、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为企地创造一个和谐、有序、安定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综治办、司法局、公安、支路办、水利局、环保局等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要加强对整治活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补课,并在全县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本次活动安排不予认真安排落实,对群体事件不能消除的企业县上将采取停供爆破物品、停止供电的停产整顿措施。
三、认真做好防汛防滑工作,切实落实环保、水保措施
我县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洪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目前正值主汛期,7月17、18日降雨已造成我县三乡镇严重受灾。各施工企业从现在起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教育全体参建人员真正树立起洪患意识;要认真落实防汛防滑领导责任制,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完善抢险应急预案,建立预警系统,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县防汛、防滑部门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汛情的监测和防范,对可能出现的汛情、灾情要有充分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近期,各项目组要对辖区内各施工标段的防汛、防滑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到位。对居住在沿河和滑坡危险地带以及受滚落孤石威胁的人员要组织强制撤离,对存放在沿河两岸的机械设备和工程物料要立即组织转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要按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工程建设“三同时”的原则,科学规划设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治理方案,认真落实环保、水保治理措施。保护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施工;治理措施不力的,相关部门将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不规范弃渣、弃土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清障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妥善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工程遗留问题
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要着力解决便民通道问题,努力减少因工程建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不便,避免引发群众矛盾。对因工程建设毁损的人饮工程、水井、灌溉工程设施恢复问题,各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近期可恢复的,要确定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恢复;近期不能恢复的,一方面要主动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衔接,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另一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恢复方案和计划,并与项目组及时沟通,确定有关补偿兑现方案,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尤其要解决好临时征占林地、耕地补偿费拖欠问题。
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实施企地共建,创造良好环境
各项目组和施工单位要主动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更有效的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协作,增进理解与支持,按照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支路办关于印发《“企地共建安全宁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综治办发〔2005〕09号)要求,积极开展好“企地共建安全宁陕”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确保西汉高速公路宁陕段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县政府与西汉公司已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经常互通情况,开展交流与对话,双方合作互信,在诸多方面已形成共识,加深了理解,增进了友谊,为实施路地共建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组与支路办、企业与乡镇、铁路公安与地方公安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交流感情,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共同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同志们,西汉高速公路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目前的出现困难和问题,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难以避免的。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希望同志们认清肩负的神圣使命,正视问题,坚定信心,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采取得力措施,齐抓共管,努力